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勒令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勒令停止形成职业病害处的作业,或则呈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规定的权限勒令关掉: #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害处诱因的硬度或则含量少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则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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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搜救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具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则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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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依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害处诱因进行测试、现状评价的; #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害处诱因经整治依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害处诱因的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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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生或则或许发生急性职业病害处车祸,未立刻采取应急搜救和控制举措或则未依照规定及晚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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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依照规定在形成严重职业病害处的作业岗位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英文警示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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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抵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委监督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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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害处诱因测试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则不提供职业病确诊、鉴定所须要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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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未依照规定承当职业病确诊、鉴定成本和职业病患者的医疗、生活保障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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