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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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遗失补办的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才能办理证书的补发手续。补办申请材料按领取地点分别提交,材料提交到原证书领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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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联系电话; #
2、原取得《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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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档案托管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4、刊登遗失声明的原版报纸(报纸上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考试通过年月,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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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直领取点补办: #
考生携带补办证书所需材料提交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补办证书印制完成后,由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通知考生领取。 #
咨询电话:0771-5841400 #
二、各市领取点补办: #
考生到相应考点提交材料,由各市统一收集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对办理,补办材料由广西人事考试院存档保管。证书补办完成后,由各市通知考生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