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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考试交易辅导:交易系统投票要点

2010-09-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要点。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原证券代码的后四位”,投票筒称为“××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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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卖方向。买卖方向为买入。 #

(3)价格。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

(4)数量。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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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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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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