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公务员 > 招考资讯 >

武大一考生将省人事考试院告上法庭收费“事件”变“案件”

2023-11-2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报考出席国家公务员考试,在上海交60元,在四川得交150元。川大一考生将省人事考试院告上法院 #

收费“事件”变“案件” #

报考出席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四川得交150元,在上海却只需交60元,理吗?这一网上热议的“事件”在北京市弄成了“案件”。北京学院法大学某考生将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告上法院,提出被告缴纳上诉公务员报名费人民币150元是违规行为,12月4日公务员报名费,诉状被武汉区人民法庭初步受理。

#

该考生去年报考出席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并在广东省人事考试院网上支付考试费用150元。该考生在其诉状中提出,被告作为收费主体首先是违规的,由于公务员报名费应当是行政性收费,而被告山东省人事考试院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次,广东“公务员报考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的收费根据是《鄂价费字200191号》,但上诉觉得该根据违背了《价格法》关于“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钱、公益性服务价钱、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钱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该构建听证会制度”的规定;第三,上诉觉得广东省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费在全省最高,且远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同样的考试、同样的试题,被告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缴纳这么之高的报名费用;最后,上诉强调,被告的收费形式也违规。被告缴纳公务员报名费后只开支票不给上诉即将收据,而其他省市如上海、河北等都给报名者开具即将收据,另外被告出具的支票中竟然都不标明交费人的名子,这或许不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规范。 #

该考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广大报名者维权公务员报名费,目前已获得北京学院社会弱者权力保护中心的法律援助。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