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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5月14日开始报名

2023-10-2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今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4日、15日召开。现将报名简章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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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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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考时间:今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 #

(三)在线核查时间:今年3月22日-3月31日; #

(四)网上交费时间:应试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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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复印时间:今年5月6日-5月13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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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据发放时间:今年5月12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分证至所属报考点发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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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公布预计在7月上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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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领取证书时间及发放形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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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规〔202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份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学院本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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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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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取得道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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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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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考部份课目的人员在报考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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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出席其它专业课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课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大陆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香港市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规定,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可按规定报考出席考试。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在闽从业台湾、澳门和香港地区市民,均可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出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该就能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难以查询的学历,请报名人员登陆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名人员,未结业期间的经历不记入相关专业期限。学历所学专业根据学历层次,应在报考系统的准许报名专业的列表中,就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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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名条件年报考人员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的所在单位应该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

按照疫情防治常态化要求,为减轻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导致疫情防治压力,考取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考出席考试。如遇疫情防治等级变化等不可控诱因影响,依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延后考试,敬请报名人员谨慎报名。 #

本项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诸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新政规定和《办事手册》()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内容举办核查的具体说明。报名人员对自己递交的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期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

本考试报考采用网路报考、网络初审、网络交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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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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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于今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内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

1.未在网上报考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健全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前先登入网上报考系统,对身分、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考取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建立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已注册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建立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切勿继续报考,请应试人员认真核实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更改报考信息;若您选取的报名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

2.以往已注册用户(应试人员)请核实网上报考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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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片上传 #

报名人员在注册上传相片前,必须先下载相片处理工具软件()福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使用该软件报名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考相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相片.jpg”的相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考相片能够被网报平台辨识并手动通过相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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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进行报考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相片。(非常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相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考取人员应谨慎选用上传相片;新注册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白底护照照,已注册报名人员可沿用原先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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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报信息 #

注册完成后,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选择考试项目,步入网上报考界面(未进行身分、学历、学位核验的应试人员难以选择考试进行报考)。报名人员补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形式代办。 #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制形式代办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书》(电子文本),考取人员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报名人员做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截至前撤回。报名人员撤回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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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形式代办的,考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制形式代办报考事项的报名人员,不可修改为“采用告知制形式代办”。 #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

①学历证书; #

②学位证书; #

③其他身分护照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未能在线核验的报名人员须上传身分护照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象(需将结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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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 #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a.申请免试基础课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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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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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确认 #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核实报考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交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考信息进行更改。下载并复印报考表1份,由本人在栏内签名,由应试人员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

(五)网上交费 #

报名费用推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24:00前登陆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费用按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拟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3〕201号)的标准执行。报名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外的建行卡(需提早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交费),确认报名费用收取成功后,报考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交费后,已缴费用不予返还。 #

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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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法详见附件1)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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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名人员和难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对的存疑报名人员,可要求考取人员补充递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取人员应积极配合。 #

以下报名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

1.不适用告知制代办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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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选择告知制形式代办相关事项的; #

3.撤回申请的; #

4.身分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未能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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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免试基础课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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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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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后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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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考取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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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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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五、失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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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

复印准考证前,考取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考无效,不予代办准考证。 #

2.报名人员后,在核查或则日常监管中发觉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报考无效,已缴费用不予返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无效。 #

3.报名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4.构建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响应,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递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施行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

六、报考须知 #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4个课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协议管理》为基础课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为专业课目。专业课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取人员在报考时可依照实际工作须要选报其二。 #

(二)考试成绩推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课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课目和降低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课目成绩根据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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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报考,逾期未能填报名,将视为舍弃本次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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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后福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根据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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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须知 #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步入考场,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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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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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省统一网路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题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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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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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三个课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红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估算器。《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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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不得携带联通电话、电子腕表、平板笔记本、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步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钟),并与其他物品一齐储存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

(四)14天内有国外中高风险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后方可出席考试;所有应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阳性检查结果证明方可步入考场。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考试考务疫情防治工作手册。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循疫情防治工作有关规定出席考试,请密切关注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治最新要求。 #

八、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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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3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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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监理商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商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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