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造价员初始、变更注册证章领取通知
2010年四川造价员初始、变更注册证章领取通知 #
(第一批)
1、证章需本人带相关资料前来领取,他人及工作单位一律不许代为领取。
2、省直属全国造价员印章即日起恢复领取。具体名单请查看以往批次的领取证章通知。
3、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二、三(其他工作日不予办理)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
(1)、办理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及原执业专用章。
(2)、办理注册升考 “审核”权及增项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办理新注册的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或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
4、因本次注册人员数量大,印章需分批刻制发放,本批次通知内未查询到名单的人员请关注往后批次的通知。 #
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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