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第十三章(5)
咨询工程师《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第十三章(5) #
二、盈亏平衡分析的前提条件 #
进行线性盈亏平衡分析有以下四个假定条件: #
(1)产量等于销售量,即当年生产的产品(商品)当年销售出去。 #
(2)产量变化,单位可变成本不变,从而总成本费用是产量的线性函数。
(3)产量变化,产品售价不变,从而销售收入是销售量的线性函数。
(4)只生产单一产品,或者生产多种产品,但可以换算为单一产品计算,也即不同产品负荷率的变化是一致的。
三、盈亏平衡点的求取方法 #
盈亏平衡点可以采用公式计算法求取,也可以采用图解法求取。 #
(一)公式计算法 #
盈亏平衡点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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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利用率)=[年总固定成本÷(年销售收入—年总可变成本—年销售税金与附加*)]×100% #
(产量) =年总固定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与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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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能力利用率) ×设计生产能力
*如采用含税价格计算,应再减去增值税。 #
问:为什么非得要减去增值税?
答:首先,由公式可知,若不减去增值税,分子(年总固定成本)始终不变,而分母变大,使计算结果因含税和不含税发生变化(变小);其次,公式将不成立。第二点由我们下面的公式推导可知。 #
注:关于书中两个公式的推导 #
根据盈亏平衡点的概念,当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项目的总利润为零,即
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税金=零 #
即 B=PQ*—CVQ*—CF—t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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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B——项目的总利润; P——单位产品价格;Q*——盈亏平衡产量;CV——单位产品可变成本;CF——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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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单位产品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 #
可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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