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学历考试 > 自考 > 考试动态 >

深圳2014年7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2014-05-13 来源:深圳招考网 作者:考试网

深圳2014年7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4年7月自学考试定于7月5-6日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做好本次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
 
  2014年5月10日至20日。
 
  二、报考范围
 
  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报考方式
 
  1.独立办班、面向农村助学、“相沟通”班考生仍采取原报考方式进行集体报考。各有关单位须严格按照粤考委[2013]1号文件以及2014年7月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文件规定组织考生进行报考。
 
  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社会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我市自学考试社会报考点现场报考有关课程(社会报考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社会报考点的考生,现场不能收取报考费,考生须提前登陆缴费系统(网址:https://ebank.sdb.com.cn/examineenetpay/logon_student.jsp)进行缴费(详见附件3),缴费成功后,网上支付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会报考点进行报考;自行到银行缴费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缴费单到社会报考点进行报考。
 
  3.只报考公共课的社会考生可直接网上报考,网址:
 
  ①http://www.2266.net.cn/zk_bm/
 
  ②hthttp://selfec.5184.com/gex/loginaction_gotologin.action
 
  网上报考的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报考费。
 
  以上三种报考方式,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互联网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四、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方可报考。摄像时间:5月10-15日;摄像地点:助学单位的考生可与本助学单位联系,社会考生可到自考书店补摄像。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五、考生可在考前十天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2014年7月自考考场座位。
 
  六、根据天气预报,报考时期我市天气变化较大,有暴雨伴有强雷电及短时大风,请考生前往报考点报考时注意安全。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