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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大纲

2015-01-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湖北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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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 #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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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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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根据我省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达到我省评审有效使用标准的,取得我省评审有效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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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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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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