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实务》强化讲义第一章(60)
2011年《初级会计实务》强化讲义第一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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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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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
【思考问题】C公司是合营企业吗? #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C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C公司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三方一致同意。甲公司对C公司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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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公司是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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