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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房产税法律制度(11)

2010-08-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房产税法律制度(11) #

第一考试网整理了201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房产税法律制度 #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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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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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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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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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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