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讲义第四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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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1】征税对象: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个人所得又分为广义个人所得和狭义个人所得。
所谓广义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或方式所获得的一切利益,不论其是偶然所得,还是临时所得,是货币、有价证券所得,还是实物所得,都属于广义个人所得。
所谓狭义个人所得,是仅限于经常、反复发生的所得。
【注2】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大多以采用广义所得的概念来界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
1.分类征收制
2.综合征收制
3.混合征收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即分类征收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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