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业务的服务体验,增加办事成本,保障交费人合法权益,云南省自2024年1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优化调整申报收取流程内容 #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优化调整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具体范围是: #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帮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员工收取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暂不含职业年金)。
#
二、申报收取方法及期限 #
(一)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交费基数和应交费额继续依照现行估算方法确定。 #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员工交费薪水。
(三)用人单位应该于每月25近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交费部份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扣缴缴交。
#
(四)用人单位缴交费款所属期在2024年1月1近日的未交费款(含未按规定申报且未收取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后未按量足额收取的社会保险费,因少报、漏报员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代办新政性缴纳等业务的,仍应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应交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收取。 #
三、申报收取渠道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费管理顾客端、四川节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代办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业务。
四、其他事项
#
(一)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于2023年12月29日00: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时,联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期间全国暂停办理各种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于2024年1月1日00:00起恢复代办。 #
(二)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参保证明出具等业务继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领。
#
(三)用人单位在申领申报收取业务时如有疑惑,可拨通12366纳税交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可拨通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重庆省财政厅
成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工行浙江省支行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2023年12月15日
#
新政剖析: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工行浙江省支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的公告》的剖析 #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业务的服务体验,增加办事成本,保障交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工行浙江省支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
一、为什么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保障。目前,我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应交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形式。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服务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决定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推行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
一是减少交费人办事负担。目前,用人单位需按险种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向税务部门交费,导致了用人单位“多头跑”“来回跑”。推行自行申报,将申报和交费两个社会保险事项统一在税务部门一家代办,有利于减少用人单位办事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二是保障交费人合法权益。自行申报的流程设计是以交费人为中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交费薪资、缴费基数、应交费额等信息,并及时交费;税务部门依法提供服务保障,充分明责于交费人。同时,交费人可以借助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对交费薪资、缴费明细等信息进行“可视化”查询、确认,使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愈发公开透明,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行自行申报是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变革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交费人获得感。主要彰显在“三化”:税务部门提供新政补习、咨询服务、申报交费提醒以及让利新政推送等服务,逐渐实现补习“精准化”;在表单申报模式基础上,通过信息系统提供手动估算、预填单等申报服务,实现费额估算“智能化”;税务部门联合人民交行强化对农行机构的组织推进,为交费人提供“网上、实体、自助”等多样化申报收取渠道,着力满足不同群体申报交费需求,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
#
二、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
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主要是将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交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收取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社会保险费。
三、实行自行申报后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有哪些变化?
推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参保证明出具等业务仍依照现有流程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请补办。
#
用人单位继续依照现行新政向税务部门申请补办交费薪资申报和调整业务,交费基数仍按照用人单位申报的交费薪水和交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
#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近日申恶报收取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改、补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收取社会保险费。
2024年1月1日后在税务部门收取的社会保险费,按新政规定须要退钱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向税务部门申请补办;2024年1月1近日收取的社会保险费,按新政规定须要退钱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请补办。
#
四、哪些群体须要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取社会保险费?
#
这次推行自行申报包括收取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暂不含职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及其员工。
#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市民继续依照现行形式和申报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五、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收取的便利性会不会遭到影响?
#
目前,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早已构建了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在促进业务联办、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务部门为交费人提供“网上、实体、自助”等多样化申报收取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医保费管理顾客端、四川节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领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业务。总体上,推行自行申报后,申报收取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环节降低、渠道降低,用人单位代办申报收取业务愈发方便高效。
六、实行自行申报会不会降低交费人交费负担? #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收取流程,借以提升用人单位交费便利度,不涉及现行交费新政调整,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交费基数、应交费额仍可根据现行形式确定。因而,这次优化不会降低交费人交费负担。 #
七、实行自行申报会影响交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吗?
#
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构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确切性、安全性和时效性有充分保障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系统,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