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
各有关单位:
依据《华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修订)》华师〔2023〕112号文件精神,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进行了微调,现给以公布,并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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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
本通知附件的计划数已含国家、广东省和中学的各种专项计划,推免生奖励计划、挑战杯奖励计划和就业奖励计划均已包含在内,其它专项名称和数目以复试投档阶段招录处下达的指标文件为准。粤东西北定向教育硕士专业和计划数以9月份教育厅的文件为准。 #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计划数编制今年硕士分专业招生计划华师研究生处,编制计划应结合各专业的培养条件、生源状况和就业质量等情况合理分配。应届生可报名的全日制硕士专业须同时确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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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计划执行要求华师研究生处,数学学和心理学学科专项必须用于本一级学科,且0702数学学各招生专业的简章计划不得高于2023年简章计划;本方案中教育硕士各招生单位的专硕计划增量均需在今年简章计划的基础上增量用于教育硕士。 #
二、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年度初审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华南师范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施行方案》(华师党委〔2023〕33号)、《华南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年度初审工作的意见》(华师〔2014〕95号)、《华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修订)》(华师〔2023〕112号)文件精神和各二级单位工作条例初审并确定本单位今年具备招生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各单位应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对职责履行中出现较严重失范行为者施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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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材料要求 #
请各单位在2023年7月21近日递交分专业计划表和导师备案表,具体表格请下载附件。材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勿必手写,不认可签名章),加盖单位私章后送至石牌分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