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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推迟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和复试招生工作

2023-11-0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新京报快讯14日,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通知,延后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和相关复试招生工作,延后举办有关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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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疫情防治工作视频大会精神和四川突发公共卫生风波一级响应机制要求,为着力做好疫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经研究,现对疫情防治期间有关教育考试安排工作作延后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推迟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和相关复试招生工作。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将延后至2月20日之后公布,成绩检查等工作也相应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近日举办的自划线院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延后举办,具体工作安排由相关招生单位另行通知。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后将视疫情防治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

二、延期召开有关院校招生考试工作。原定于近日进行的2023年部份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水平测试均给以延后,后续具体考试安排,有关院校招生网站将及时公布。原定2月20日开始的高职高校提早招生文化测试报考和3月份的测试工作,以及原定3月份举办的普通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选修课目考试、普通高校“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普通院校对口专升本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均给以延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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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方法和现场业务代办工作。原定3月1日至10日进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报考工作如期进行,全部推行远程网上报考,暂停现场相关业务代办,现场业务代办恢复时间另行公布。现场代办业务包括:难以远程网上自助完成新生注册或课程报名须要现场代办报名手续的,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监所管理等特殊专业新生注册资格的初审等业务。原定2月21日至27日网上申请转考和原定2月26日至28日现场代办转考确认手续的,延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原定4月11日至12日举办的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是否延后,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

四、按照国家统一布署调整有关教育考试时间。原定3月份举办的2023年上半年中中学班主任资格考试面试、全国语文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剑桥少儿英文考试等国家统一举办的教育考试拟延后举办,具体安排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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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加大疫情防治期间协调沟通和信息发布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迅速通知本辖区内的有关中学分校和考生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提醒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拟报名高校的招生网站和官微公告。请各有关院校及时通过招生网站、官微公众号等媒介发布考试招生安排调整情况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并及时通知到已报名考生。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考试考点中学、自学考试主考高校和有关院校要强化协调沟通,做好考试调整的解释引导、考生安抚和后续相关工作。在疫情防治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借助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我省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或。 #

编辑贾聪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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