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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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职业高校:
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专升本)工作,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宁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考虑考试招生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正、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
区内院校高职专升本工作流程为:考生中考报考、高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高职专升本方案、公布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高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发放《准考证》、高校组织考试、公示考生成绩、公示预投档名单、上传拟投档信息、新生电子注册。 #
其中公布与公示的内容均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发布。 #
二、编制计划 #
(一)招生院校安排高职专升本年度招生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普通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初中起点六年制(高职转段)等各类方式。高职专升本计划数应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列入本校年度招生总规模。早已举办高职专升本的院校,2023年高职专升本计划数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规模的50%。 #
招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原则上均可进行单独考试招生。临床医学类专业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医学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63号),限制招生当初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50%的高校该类专业单独招生。 #
(二)高职专升本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网路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于2023年3月2近日将纸质审批表签章后考取务一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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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职专升本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教育部院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专升本计划。编制的高职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与已投档考生的招生专业、录取科类等相符,若出现不一致导致投档新生未能电子注册,责任由招生院校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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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招生方案 #
(一)招生院校高职专升本工作施行方案应于2023年3月2近日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补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院校高职专升本工作施行方案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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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院校高职专升本工作施行方案除符合《通知》中相应要求外,还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课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办法、拟投档名单公示等内容。文字叙述应确切明了、无歧义。
(三)招生院校高职专升本考试课目包括面试、面试和技能考评等,其对线科(单项)总分不得超过300分,各科目(各项)总分不得超过750分。 #
四、网上补报志愿 #
(一)出席高职专升本的考生均须完成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并正确选择报名类别,兼报志愿规定如下: #
1.报名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汉授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美术专业;报名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汉授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音乐专业;报名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高校汉授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高校汉授其他艺术相应专业;报名蒙授体育的考生,若达到汉授体育相应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
2.报名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工科或普通工科志愿;报名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
3.报名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工科志愿;报名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高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5.报名蒙授工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工科志愿。 #
6.报名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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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职对口招生各报名类别之间不能相互兼报,亦不得兼报高职对口招生以外的报名类别。
(二)网上补报志愿定于2023年3月10日—14日进行。考生只能补报1所高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杂费标准低于1亿元的专业。
(三)未完成高职专升本计划的院校,2023年4月7近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且原则上不得追加计划,2023年4月6日编制二次高职专升本招生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2023年4月7日—9日。已完成高职专升本计划的院校,原则上不再出席征集志愿。 #
(四)网上补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院校下载报名本校的考生信息。生源充足或未报满的院校或专业,均需进行考试和考评。
(五)完成网上补报志愿的考生,按报名院校的相关要求发放《准考证》。 #
五、考试与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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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3〕8号)要求,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治实际,进一步细化建立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施行。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强化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内蒙古自考报名,拟定建立防疫突发风波应急预案,加大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习,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二)招生院校首次高职专升本考试的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4月12日。鼓励施行线上考试,有关院校要在2023年试点线上考试的基础上,提前筹谋疫情防治常态化下的线上考试,进一步健全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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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院校应于本校高职专升本全部考试课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网路平台上传高职专升本考生成绩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四)“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分校区、分科类、分专业高职专升本考生成绩。考生答卷和相关考试记录等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1年,考试相关电子数据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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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院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投档高职专升本名单,公示期不得多于7天。拟投档高职专升本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课目(项目)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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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院校按量上传出席首次网报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拟投档考生名单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分别为2023年4月1近日和2023年4月19近日。 #
(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校区、分科类、分专业公示高职专升本投档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投档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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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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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院校招生施行“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内蒙古自考报名,招生院校要规范组织高职专升本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
(二)禁止委托、雇用中学班主任、在校学院生、其他相关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禁止通过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领取投档通知书、提前组织中学生报到注册、降低投档标准等方法违法投档考生;禁止通过陡然散布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法违法违规投档考生。
(三)各中级中等教育中学(含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专、技校等)要强化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禁止班主任包办考生报名手续,禁止班主任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禁止欺骗或错误指导考生补报志愿。 #
(四)招生院校高职专升本考生成绩上报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随机抽验相关院校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工作记录等,发觉问题,严肃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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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高职专升本考试期间,招生高校纪检部门须全程参与监督。对在高职专升本考试中认定有违法的考生、高校和有关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代办组织考试作弊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取缔,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七、其他 #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举办高职专升本的区外高职高校,原则上应使用报名考生的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投档,不再组织相关考试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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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被高职专升本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内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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