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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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成〔2023〕18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
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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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各省招录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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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2号)和关于做好普通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制订《江苏省2023年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工作施行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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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接收高校、推荐中学和各省招录机构要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初审,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报考、考试、评卷和投档等工作,确保2023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各有关高校及各省招录部门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治常态化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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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宣传发动。“专转本”选拔考试面向本科五年级在籍中学生(含普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中学生,下同),本科中学生所学专业必须满足专科接收高校专业招生要求。各接收高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条件,做好招生新政、本本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各推荐中学要注重做好生源组织发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结业生,并安排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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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自主招生。各“专转本”自主招生高校应严格依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考评工作,加大自主命题、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所有出席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须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选拔考试网上报考,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经推荐中学和省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考评和投档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统一代办投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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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考试管理。“专转本”接收高校有义务有责任承当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考点工作,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班主任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细化安全举措,确保试(答)卷运送、使用和保管的绝对安全。各推荐高校要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诚信考试,违纪无耻”的应试气氛。如发觉考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加强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取缔招生考试投档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发挥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严肃取缔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名声。 #
六、加强保障工作。我省“专转本”选拔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考试”管理模式,各接收高校、推荐中学、市招录机构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在报考、志愿补报、考试组织、录取等环节,完善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网路信息安全管理,强化招录新政培训,熟练把握操作流程和办法,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填报志愿和网上支付报考考试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施行。 #
省教育考试院 #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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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普通院校“专转本” #
选拔工作施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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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2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即将投档的、本省各种普通院校的本科五年级在籍中学生(含普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中学生,下同),以及具有普通高职(大专)结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普通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
一、选拔计划
2023年“专转本”本科接收高校为普通专科院校和独立大学。 #
选拔计划以两种方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高校代码,再按报名类别与专业代码次序公布;二是按报名类别,再按接收高校(专业)代码次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报名类别、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对报名者本科所学专业及专业课程要求等。同一专业可以在不同的报名类别中招生。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补报志愿
(一)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
1.选拔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即将投档的、本省各种普通院校的本科五年级在籍中学生。具体报考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知法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中学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结业要求,能正常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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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省高职(本科)中学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高校学业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可出席“专转本”选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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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和市级示范性高职高校应届结业生,考取“专转本”自主招生的条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二)选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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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院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籍本科五年级中学生(应届结业生)需先在网上预报考,网上支付报考考试费,经所在中学初审同意后,报考才可生效。 #
2.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报考,初审批准后,方可出席“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投档。 #
3.上海晓庄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大学、盐城工大学、淮阴工大学、徐州工程大学等6所普通民办院校的自主招生计划2024年江苏教育招生考试院,只面向国家和市级示范性高职高校应届结业生招生。报考出席自主招生的考生,在中学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高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投档,3月5近日上报选拔投档名单。自今年起不再举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计划划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
(三)资格初审 #
推荐中学负责对考生资格及所补报志愿的初审工作。考生需符合推荐中学公布的推荐要求,以及接收高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推荐中学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不得弄虚造假。退役士兵资格还须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审。 #
(四)补报志愿
1.普通院校和独立大学在同一批次投档。投档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询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位志愿必须补报具体的专业,投档时将按专业进行录取(容许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补报)。平行志愿在报考时同步补报,征询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一并补报。 #
2.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补报专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高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高校的专科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专科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即将下达的选拔计划。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本科入学时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3)》为准。
3.退役士兵在补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高校和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 #
4.自主招生选拔对象不仅可以补报自主招生高校(专业)外,还可以同时兼报出席统一考试的省内高校(专业)。 #
(五)考取流程和信息采集 #
1.考生凭身分证、考生在中学存留的手机号进行网上报考,在手机获取邮件验证码后,方能步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考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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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网上递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确切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补报及核实有误而对投档形成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网上报考外,还须在本人所在高校填写推荐报考表并收取相片。 #
2.推荐中学按照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高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推荐中学须在校内显眼处及校园网上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给以公示,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公示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推荐中学还须通知初审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缘由。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中将同步公示自主选拔考生名单。
4.推荐中学须认真初审网上报名的考生信息,通过初审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考生补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考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更改。 #
5.我省退役士兵凭身分证、本省普通高职(本科)结业证和退役士兵证,在本人原结业中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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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和补报志愿时间 #
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1日,统一考试考生报考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17日,逾期不予填报。
(七)考取类别及考试课目 #
报名类别及对应考试课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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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题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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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院校应在命题班主任抽调等方面给以支持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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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数学、高等物理、英语、日语等课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课目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出席统一考试课目为三门,即学院英语或高等物理,法语或德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 #
3.学院数学课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课目考试要求为市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法语、日语、高等物理等课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中学本科二年级水准。语文专业和非德语类专业的法语课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题。 #
(二)考试 #
1.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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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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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考试课目
9:00-11:00 #
英文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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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高等物理学院英语 #
16:00-17:30 #
计算机基础 #
2.准考证领取 #
考前3天,考生可自行上网复印《准考证》,或由推荐中学统一复印并领取考生《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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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点设置 #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高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高校,考点高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施行工作。
4.试题保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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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招录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题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高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2024年江苏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施行,根据《江苏省2023年普通院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条例》(苏教考成〔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
(三)自主招生的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要求施行。6所自主招生接收高校,应认真组织命题与评卷(笔试)工作,防止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错误。要强化考试组织的规范化和试题管理的安全保密,并做好考生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推行网上评卷。 #
2.考试成绩由推荐中学于4月下旬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惑,应向推荐中学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中学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推荐中学回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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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席自主招生的接收高校负责向推荐高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评结果,并在3月5近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
投档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施行网上投档。
1.投档体制 #
“专转本”录取工作推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投档体制。对出席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列分报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高校及专业志愿录取;接收高校决定考生投档与否,并负责对未投档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高校执行招生新政、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背招生新政及规定的行为。 #
2.划线原则 #
按照“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名类别分别划定工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投档。
3.录取原则及办法 #
平行高校志愿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办法是:按考生报名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或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高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高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高校的该专业录取。 #
4.投档安排
投档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联考考生录取前,代办投档手续。联考考生的投档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投档。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投档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高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 #
(2)征询平行志愿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高校(专业)情况,各推荐中学负责通知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被投档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外网上补报征询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投档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高校确定。 #
(3)服从志愿投档。在征询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仍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高校(专业),投放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高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投档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高校确定。 #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投档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仍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高校(专业),投放省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补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投档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高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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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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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投档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量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投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依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投档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高校拟投档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打算案后产生投档新生清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投档专用章,借以作为考生被即将投档的根据。高校按照经省教育考试院核打算案的投档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中学生处申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投档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邮寄推荐中学,由推荐中学将投档通知书送达被投档考生。投档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投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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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6号),考生报考时,须网上支付报考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考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假如推荐中学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上传数据前集中支付即可。原推荐中学用于报考组织工作存留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报考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划拨给各推荐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