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上海造价工程师失效注册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4-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及失效注册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

  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的有关通知,将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过期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 日及以前年度到期且至今未申报或补报)注册人员做失效处理。 #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过期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于2015年4月9日前将问题反馈给我们,逾期不再受理其延续注册申请。建设部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失效处理。今后如符合注册条件,可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初始注册。 #

  附件: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过期人员名单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