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事考试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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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7-21   作者:小白
我中心根据考生自行选填的报名点(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考试报名数据,各州、市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务

  我中心根据考生自行选填的“报名点(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考试报名数据,各州、市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开支。
  六、考试用书订购。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需订购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请与昆明建科图书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13号、159号
  电话:0871-64177492、64168287、63195586
  七、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及资格复审和办证事宜。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考后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云南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造价工程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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