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7月5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考务部。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6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0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前培训。
八、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建设管理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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