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及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保证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学院章程》,结合专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重庆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英文简称北京交大、南财大或南师,中文名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英语简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江宁(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新街口区象山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分校。
中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江苏高水平学院建设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学院和教育部与山东省共建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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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学对于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北京师范学院专科结业证书;符合中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授扬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学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院校招生投档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按公正、公开、公正和择优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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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中学专科招生投档工作中的相关投档新政参照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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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中学筹建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新政和法规;审议中学专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种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党务大会审定;对各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剖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中学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
第七条中学筹建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中学专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种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中学专科招生办公室举办专科招生工作。 #
第八条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九条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专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十条依据教育部及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中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剖析,确定中学分省招生计划,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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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大专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按照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分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执行。 #
第四章投档原则 #
第十二条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中考报考资格审查,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课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
对于报名中学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宁夏自治区考生),中学根据考生录取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宁夏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中学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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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录取分相同的广东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课目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择优投档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广东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之和、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择优投档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市)中学生的综合素养档案材料作为中学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
第十三条考取中学英语类专业考生中考英语语种须为英文,热爱英语类专业且英文基础扎实。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语种,但中学的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课程。 #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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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考取中学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出席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叙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中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联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联考专业分相同,则按中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次序择优投档。 #
第十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课目相同,则投档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投档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择优投档;如所报专业考试课目不同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则投档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这种推。 #
第十七条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投档、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及运动健将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中学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举办工作。 #
第十八条中学部份专科专业推行大类招生。投档至专业大类的中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中学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出席大类的分流,步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部份师范专业于第四学期进行师范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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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其它 #
第十九条中学按照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23〕243号)缴纳杂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市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或中学财务处网站查阅,随投档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中学生住宿由中学统一安排,中学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查。经检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觉弄虚造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中学全面落实国家支助新政,坚持以中学生为中心,不断建立和发展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贴、学费免除、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困、奖优、引导、发展,建立发展型捐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产生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捐助育人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学子全面成长。 #
第二十二条中学通信地址:西安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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