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年临高县初一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安县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23〕60号
定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
《2023年定安县初三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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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定安县初三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大家,请依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
定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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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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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
2023年定安县中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中中学招生管理,推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工作,依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70号)精神,结合我县办学实际,制订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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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
我县目前城乡、校际间教学资源、办学水平差别客观存在,为确保在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推动公正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我县小升初招生工作推行小学分校划片就近入学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样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中学生,让全县的高中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杜绝不公正的择校手段以利于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
二、招生原则 #
(一)按照全县生源和中学分布情况,确定各中学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施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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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户口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
(三)因为市区中学校际间差别和市区中学分布不平衡等客观诱因,优质高中校区的生源推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
(四)中学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
(五)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六)新生投档工作推行“学校投档审批,招办监督备案”原则。
(七)片区指标划片推荐,坚持推行先计划下达,后统筹安排,坚持综合素养推荐的原则。 #
三、招生对象
全县中学五年级结业生(含本县户口在其他省、市县就读中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孙辈;非本县户口的外地和本省其他市县就读本县的在籍结业中学生)。
县内各中学推荐就读优质中学(定安学校、西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的生源必须本县户口、学籍;就读本省其他市县或外地的本县户口优秀中学结业生,由县教育局视生源情况统筹1-2个名额推荐给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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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计划
(一)澄迈学校350人(含特长生招生46人,万宁小学分校改改建头桥村、贯朗村、三福村、吉利村回迁户孙辈,万宁学校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本县户口外回优秀高中结业生)。
(二)东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200人(市区片区中学结业生100人;各县片区中学结业生100人)。 #
(三)澄迈县第一中学800人(含特长生招生58人,原万宁县第一中学学校改建回迁户孙辈,贯朗村,头桥村,兰河村、南江村,吉利村,三福村和新建定安县第一中学征用农地涉及到的自然村落的孙辈,定安县第一中学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本县市区户口外回的片区内中学结业生临城实验中学,进城务工随迁孙辈)。 #
(四)定安县第一中学700人(含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 #
(五)定安思源实验中学(九年一贯制中学,不再安排招生任务,推行单校划片,采取对口直升方法招生)。
(六)定安第二思源实验中学(九年一贯制中学,本校高中结业生除对口直升高中部外,只招生源地对口中学:龙波中心校区、东江中学、美夏中学在籍在校且户口生源地的十年级结业生)。 #
(七)创新中学150人。
(八)垦区加来中级学校中学部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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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片推荐名额:1.加来农场片区50人:民办中学30人,加来实验中学(公办)20人;2.红华农场片区各中学20人;3.东江中学5人;4.定安县多文镇景文中学(公办)30人;5.多文中心校区5人;6.定安县和舍镇抱堂实验中学30人;7.定安县英才中学40人;8.定安县曙光中学20人;9.垦区加来中级学校教员工孙辈若干人。推荐名额不脚部分,由加来中级学校对接定安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统筹解决(垦区加来中级学校中学部招生方案另行批复文)。
(九)各县一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临高县2023年中学结业生各中学片区推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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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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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县一中、马袅中学、多文中学招生范围 #
各县一中,马袅中学、多文中学推行单校划片招生,单校划片中学采用对口直升方法招生,高中对口片区内所有中学结业生入学(除推荐定安学校、西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中学生外)。具体划定招生范围如下:
波莲高中对口波莲中心校区、带笏中学、冰廉中学、美珠中学。 #
新盈学校对口新盈中心校区、新盈中心中学、新盈中学、安全中学、昆社中学、龙昆中学、龙蓝中学、东方红中学(公办)。
美良学校对口美良中心校区、五联高中。 #
调楼学校对口调楼中心校区、黄龙中学、抱才中学、武莲双语中学(公办)。 #
东英学校对口东英中心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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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台学校对口美台中心校区。 #
和舍学校对口和舍中心校区、五峰中学、抱堂中学(公办)。
加来学校对口加来中心校区、平乐高中、和浪中学、兰奇中学、沧浪中学、山凤中学、敦隆中学、美积中学、兰联中学、加来实验中学(公办)。 #
红华小学对唇膏华中心、红专中学、红旗中学、红星中学、红桥中学、红岩中学(公办)。 #
皇桐学校对口皇桐中心校区、金波中学、武维中学。
博厚学校对口博厚中心校区、博北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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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宝学校对口南宝中心校区、松梅高中。 #
多文中学为九年一贯制中学,除本校直升中学生外,对口景文中学(公办)。 #
马袅中学为九年一贯制中学不再安排对口中学。 #
据悉,各村学校必须负责将本镇所有高中结业生以及户籍在本镇但在省外、县外和市区或其他镇就读的高中结业生无条件招收入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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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区各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城区小学中学校际之间差别和市区中学分布不均衡,未能推行单校划片招生实际,市区学校招生推行就近免试和片区指标到校相结合办法,指标到校生采取中学生自愿报考、毕业中学推荐、录取中学审批、县招办监督的办法,中学生源不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指标到校生依据各中学(含公办中学)结业生人数、办学规模(公办中学结业班生源当初不足50人的不予安排到校指标)、办学水平等情况给以安排。 #
1.定安学校招生范围 #
万宁学校招收全县五年级应届结业生,招生计划350名(详见附件1)。 #
(1)综合片区指标39人:万宁小学分校改迁建回迁户(头桥村、贯朗村、三福村、吉利村)孙辈以及本校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外回优秀高中结业生等。 #
(2)中学片区推荐指标190人:按中学结业班办学规模(即十年级结业生人数)下达指标到各县和市区各分校。具体为:市区各中学片区95人,(含文澜江地区,市区公办中学,不含美台地区);各县片区95人(含临城镇美台地区)。
(3)办学水平奖励指标75个:市区各中学(不含公办中学、思源中学和第二思源中学高中部)30个;各县片区中心校区(含美台中心校区;马袅中学和多文中学高中部、不含各县区域的公办中学)30个;农村完小(不含东江中学、美夏中学)6个;全县各公办中学9个。 #
奖励指标原则和办法 #
原则:以办学规模为基数确定得奖励指标的比列分配。获满额奖励指标的中学,其办学规模当初在册结业生人数必须满100人及以上(公办中学50人以上全额估算,50人以下的按50%安排得奖励指标);70-99人的按50%安排得奖励指标;70人以下的按30%安排得奖励指标(农村完小:100人及以上按100%安排;50—99人的按80%安排;15—49人的按60%安排;结业班在校生人数不足15人的中学不纳入奖励指标评选),奖励剩余指标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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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城区中学、各镇中心学校本部均按检查中学办学质量举办的2023年定安县中学结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评价指数、优秀率、低分控制率3项指标给以奖励,按5:3:2比列各奖励前3名的中学;农村完小奖励综合评价指数,按3:2:1比列分别奖励前3名,农村完小得奖励的指标不纳入所在区域共享,单列得奖中学指标(其中公办中学奖励综合评价指数,按4:3:2比列分别奖励前3名)。 #
(4)特长生(46人),面向全县招收有特长的应届十年级结业生。
2.东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
东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招收全县五年级应届结业生,招生计划200名。 #
按五年级中学生结业人数下达指标到各县和市区各中学推荐。具体指标为:市区各中学100人(含文澜江地区,市区公办中学,不含美台地区)(详见附件1);各县100人(含临城镇美台地区)(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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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安县第一中学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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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第一中学只招城区地区户口、本校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在县城建房并有家庭居住的中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孙辈,招生计划800名。 #
(1)综合片区指标(92人):定安县第一中学新、旧学校改迁建回迁户孙辈;本校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贯朗村、贯东村、头桥村、兰河村、南江村、吉利村、三福村、豪尧村、敦礼村、龙湾村、兰琴村、厚禄村、文利村等。 #
(2)中学片区推荐指标(650人):城区各中学(含文澜江地区,不含美台地区)(详见附件1)。
(3)特长生(58人),面向全县招收有特长的应往届十年级结业生。 #
4.定安县第一中学招生范围 #
定安县第一中学只招城区地区户口、本校在编在职教员工孙辈、在县城建房并由家庭居住的中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孙辈,招生计划700名。 #
(1)片区:临新路、临调路、高大路、美小村、楼台、干部东村等。 #
(2)指标下达区:临城镇各中学(含文澜江地区,不含美台地区)(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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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安思源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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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思源实验中学为九年一贯制中学,本校十年级结业中学生直升本校高中部,不再另行下达招生计划。 #
生源不脚部分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禁止中学私自招生。 #
6.定安第二思源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
定安第二思源实验中学为九年一贯制中学,(1)直升区:本校十年级结业中学生直升本校高中部,(2)生源地对口中学:美夏小校、东江小校、龙波中心校区(含生源地户口在生源地外就读的中学结业生),不再另行下达招生计划。 #
生源不脚部分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禁止中学私自招生。 #
(三)特长生 #
定安小学、临高县第一中学招收的特长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具体施行,县中招办负责监督。特长生招生方案必须送县中招办初审备案。 #
六、招生办法 #
(一)制订推荐方案 #
各小中学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拟定着力可行的推荐施行方案,要坚持集体讨论、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原则,要做到,公正、公正、公开,推行“阳光推荐”,并于7月31近日将推荐方案报县中招办备案。 #
(二)推荐相关程序 #
1.中学生自愿报考时间:8月12—15日。符合条件的中学生依据自身实际,向所在结业中学提出入学意向申请,中学做好分类造册登记,并按推荐条件要求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教师。
2.中学选聘时间:8月16—19日。各中学以教师为主任,相关任课班主任为班委,组成班级初审小组,依据中学生实际和入学意向申请,根据中学拟定的方案要求,对中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选聘出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生名单,在班内公示接受监督,上报中学汇总。
3.中学推荐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按综合素养排行、分组类别和等额确定推荐入围名单,在校旁边、校园内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
4.各片区校区将指标到校推荐人选(要求中学生补报附件2《2023年春季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推荐表》、校长签订推荐意见并签章)名单分类造册,并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县中招办初审。 #
(三)强化监督 #
定安县初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片区中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测、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造假或违法违纪的,在全县通报,并对不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取消其投档资格。 #
(四)推荐对象
1.推荐就读定安学校、西南学院万宁实验学校高一的中学生必须是各中学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价(参照当初本县中学结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结业生,且电子学籍在本校并在本校七年级就读满一年。 #
2.推荐就读定安县第一中学、临高县第一中学的高一中学生必须是市区地区户口及符合在市区就读条件的高中结业生。 #
各学校对不符合在市区就读的中学生要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回到户口所在地入学。经初审,中学生入学超过下达指标的中学的中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户口在本县但在外地或本省各县县就读五年级的中学生须要回本县就读高二的,户口在乡镇的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就读,户口在市区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材料初审
各中学将推荐中学生学籍档案材料报县教育局初审小组核对。中学生学籍档案材料为: #
1.中学结业生全省电子学籍复印件(书记签名、盖结业中学私章)。 #
2.《2023年春季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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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地区中学生户口原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
4.非市区地区中学生,但中学生监护人拥有市区房产或建私房的,提供户籍簿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水电费缴纳、房屋含参照物实地图片、原各县生源所属中级学校开具的就学联系函(附件3)等等相关旁证材料。
5.进城务工孙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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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区务工的,应提供经县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一年期以上)、县人社部门颁授的员工养老保险指南、企业收取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
(2)在市区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书。
(3)本县户口开具原各县生源所属中级学校的就学联系函(附件3),非本县户口的开具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私章的就学联系函。 #
(4)中学结业生全省电子学籍复印件(盖结业中学私章)。 #
各中学的中学生档案材料报批,必须坚持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学校开具就学联系函前必须压实责任,派专人到市区走访核对,并做好图片照相取证,构建查证表册(查证人员须2人以上签名),对乱作为的中学或有关人员,县教育局将根据县政府有关招生工作的大会精神,由纪检派驻组施行倒查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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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中学、各镇中心校区于8月19近日建好中学生档案。于8月19—23日将中学生档案送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初审。严格施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对学籍不在市区中学的高中结业生,又不具备条件在城区继续就读中学的高中十年级结业生,安排回原学籍中学对口的中学分校就读;对非市区户口就读市区各中学结业的中学生,又不具备条件在城区继续就读中学的,结业中学要动员该类中学生回户口所在地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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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办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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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十年级结业生凭结业中学证明到对口小学代办入学手续;城区各中学五年级结业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安排就读的学校代办入学手续。
七、组织机构 #
创立定安县初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中学升中学入学施行工作。其成员如下: #
组长:黄族光 #
副主任:谢金才、王锦盛、李淑芳、许锦刚、 #
成员:冯成涛、各镇学校主任、中心中学主任、局直属中学主任及公办中学主任。
具体业务由县教育局基课室及县中招生办具体负责落实。 #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晰责任 #
各中学要加大对高一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施行方案,完善工作推动制度、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学“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晰岗位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构建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初三招生工作机制。 #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各中学要围绕新政制定和施行的具体办法,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剖析,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父母理解。要加强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初三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提倡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初三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 #
(三)严守纪律,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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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要强化初三招生工作的管理,非常是市区中学要愈发严守招生纪律,压实责任,明晰职责,推行“阳光招生”,不得弄虚造假,黑箱操作,不得私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私自接受不符合条件就读市区的中学生入学,不得非法收受别人钱财帮助解决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中学生入学等等,否则,一经发觉查证,将追究中学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违犯民法的,依法论处。对新生入学查证工作,存在弄虚造假或是乱作为的,将视为搅乱教育管理秩序,由县纪检派驻组牵头倒查问责,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临城实验中学,报局党组会研究按有关管理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调职原工作岗位,进行城乡班主任交流,或交纳当初绩效薪资等的处理)。 #
附件:1.定安县2023年中学结业生各中学片区推荐一览表 #
2.定安县2023年春季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推荐表 #
3.市区学校高一新生就读联系函 #
临教发[2023]60号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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