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讲座(二十一):董仲舒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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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哲学思想(下)
中国哲学讲堂(二十一) #
(四)性三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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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阳尊阴卑”论从根本上来说,是为其倡导“德治”的政治主张作论证的。他的德治思想,是对以孔、孟为代表的汉代道家的政治思想的承继;这些思想,也是我国自汉唐至清代封建统治阶层的政治思想的主流。 #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指出儒教,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而为了“齐之以礼”,则必须大力倡导“仁”,由于“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仁”这种道德对于通常人来说并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通过明天的学习而获得的,所以他倡导“学”特别是“学礼”,但是为了兴“学”而亲自任“教”。孔子的行“教”与倡“学”,都是从属于他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学思想和德治主张的。这些政治意义的以“仁”和“礼”为主要内容的“教”与“学”,用明天的话来说,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或则也可以说是美育。中国唐代的教育,按其实际内容来说,主要是美育。唐朝知名思想家、教育家韩愈的教育学格言“传道、授业、解惑”,就说明了“传道”(即美育)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之首要的和核心的内容。中国唐代教育思想的这个特性所反映的正是中国唐代政治思想指出以德治为本这一特性。美育与德治的相辅相成,或则简言之曰“政教合一”,即构成以道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国唐代政治文化的基本框架。
我国唐代“政教合一”思想的历史观基础是圣人论争。这些圣人论争渊始于远古神话传说。这种神话包括燧人氏钻木取、有巢氏构木为巢、伏羲氏教民结网以从事渔猎畜牧等传说。神话中的“先圣”除了燧人氏、有巢氏、伏羲氏以外,还有神农氏、黄帝、唐尧、虞舜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那些神话传说有大半见于道家“六经”之首《周易》一书中。《易传》不仅把人类物质文明方面的种种创造发明归功于“先圣”,并且把人类精神文明方面的各类创造发明也归功于“先圣”,如把伏羲氏说成是八卦的发明者:“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虫鸟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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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圣人论争是反映中国唐代宗法等级制度并为这些制度服务的,这尤其突出地表现在道家创始人孔子把人界定为“上智”、“下愚”、“中人”三等,或界定为“圣人”、“君子”、“小人”三等----前一种界定可以说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界定,后一种界定者则可以说是伦理学意义上的界定。在前一种意义上,孔子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在后一种意义上,孔子说:“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宪问》)。
孔子以后,孟子提出“圣人与我同类。超乎其类,拔乎其萃”,把“圣人”说成是人类中的出类拔萃者,他还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种思想其实是有别上述孔子的思想的,其中蕴涵着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诱因。并且,孟子的这些思想诱因在后来法家思想的演化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发展。主张性恶论的荀子又把“圣人”实际地抵触于“人”之外并凌驾于“人”之上,荀子强调,正是鉴于人性恶,所以“圣人”创造了“礼义法度”,用以变化和阻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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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汉初,知名政论家、文学家贾谊(前200—前168)提出人的才性有上、中、下三等,以为上者“可与为善,不可与为恶”,下者“可与为恶,而不可与为善”,中者则可与为恶又可与为恶;他据此将历史上的帝王分成“上主”(如尧、舜)、“中主”(如齐桓公)、“下主”(如桀、纣)三类,“上主者,可引而上,不可引而下。……故材性乃上主也,贤人必合,而不肖人必离,国家必治,无可忧者也”;“下主者,可以引而下,不可引而上。……若材性下主也,邪人必合,贤正必远,坐而须亡耳。又不可胜忧矣”;“故其可忧者,唯中主尔,又似练丝,染之蓝则青孔子的人性论,染之缁则黑,得善佐则存,不得善佐则亡,此其不可不忧者耳”(《贾谊集·连语》)。
董仲舒在贾谊才性三等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性有三品的理论,觉得具有“圣人之性”的人是不教而善者,反之,具有“斗筲之性”的人则是教而不能为善的,而惟有“中民之性”者是教而可以为善的。董仲舒的“性三品”理论是对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的一种综合创新,并通过这种综合创新使孔子圣人论争中固有的等级思想得以巩固和加强,它为这些等级思想提供了人性论方面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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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性三品论的基本内容是: #
性仁情贪
董仲舒说:“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按:此诚即实之意。)。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按:此‘气’作‘质’解。),两在于身。身之名取圣尊。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按:此‘性’涵性、情,由于在董仲舒看来,‘情亦性也’----见《深察名号》)……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深察名号》)这就是说:人性仁而人情贪;人的仁性是天的阳的方面的彰显;人的贪情是天的阴的方面的彰显。
因而,董仲舒按照“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同上)的天人同道原理,强调:“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栣(按:‘栣’音同‘任’,禁御之意。),与天道一也。是以阴之行不得干秋冬,而月之魄(按:魄即月光。)常厌(按:‘厌’读作‘压’,为挡住、压制之意,此指遮蔽。)于日光,乍全乍伤(按:指因烟台的变化而造成的月亮之盈亏的变化)。天之禁阴这么,安得不损其欲而辍其情以应天?”(同上)他觉得,人应当象天禁御阴那样,禁御其情欲。
靠哪些来禁御情欲呢?董仲舒说:“必知天性不乘于教,终不能栣。”(同上)禁御情欲必须靠实行道德教化。在董仲舒看来,人虽非仁性而可以为善,然而,“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同上),“质无教之时,何遽能善?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堪称米也;性虽出善孔子的人性论,而性未堪称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实性》)虽非,“今万民之性,有其质而无法觉,例如瞑者待觉,教之之后善。当其未觉,堪称有善质,而不堪称善,与目之瞑而觉,一概之比也。”(同上)
其实,“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朴素之所能至也,故不谓性。”(同上)反之,“谓性已善,不几于无教而如其自然!又不顺于为政之道矣。”(《实性》) #
“教之之后善”,可问题在于:谁来“教之”?为解决这个问题,董仲舒提出性有三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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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三品
董仲舒所谓的性三品,一是情欲很少的“圣人之性”;二是情欲极多的“斗筲之性”;三是仁贪相差无几的“中民之性”。董仲舒说:“今按圣人(按:指孔子。)言中,本无性善(之)名,而有‘善人吾不得见’之矣(按:当成‘叹’。)。使万民之性皆已能善,善之者何为不见也?观孔子言此之意,以为善甚难当。而孟子以为万性皆能当之,过矣。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按:《论语.子路》有云:‘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如茧如卵(按:指虾仁。)。卵待覆二三日而后能为雏(按:指小鸡。),茧待缲(按:‘缲’当为‘缫’。)以涫汤(按:‘涫’读‘官’。涫汤,即沸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同上)
董仲舒提出性有三品之说,并说“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都“不可以名性”,只有“中民之性”才可以“名性”,其实际意义,无非在于把“王”说成是具有所谓“圣人之性”的因此理所其实可以凌驾于“万民”之上而成为“治人者”和教化立法者的“超人”,同时,把这些勇于违犯封建礼制的反叛者贬斥为天生是具有“斗筲之性”的“小人”。他说:“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古朴不能善。”又说:“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无法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无法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深察名号》)这儿,董仲舒将其鼓吹神学化的人性论的政治意图表露得一清二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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