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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月4日至14日发放

2010-05-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增考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发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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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定于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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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时间: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节假日休息)。 #

  上午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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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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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13号窗。 #

  发放办法: #

  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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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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