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200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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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电气、港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审计专业等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
2008年的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电气、港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审计以及2007年一级建造师等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事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日上午领取证书! #
一、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电气、港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土地登记代理人、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
1、准考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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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
3、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
4、2张照片(一张一寸、一张两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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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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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考证(原件); #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
3、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
4、3张一寸照片(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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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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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事局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电话:282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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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事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