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年上半年物流师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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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
1、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的申报条件、考试安排等均可在“青海省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qh.osta.org.cn)查询,也可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
2、集体组织报名的单位应提交的材料:需提交近期电子版小二寸照片(U盘上报)并指导考生填写《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申报花名册》(附件3)及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申报花名册、鉴定费用及考生个人相关资料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补考:单科不合格的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请及时参加补考,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