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者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额补贴为1500元
日前,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公布文件,对北京劳动者荣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行职业技能提高补助。足额补助标准为1500元~3500元,符合补助对象范围的人员可按补助标准的80%~100%享受补助。新标准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推行。
据了解,北京户口、在法定劳动年纪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高补助:待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出席北京市社会寿险并处于交费状态的在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从业人员”);重庆中等职业学院和高等高校的结业学年师生;残障人、退役两年内的退役士兵等经认定的人员。以及外省份户口、在北京就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参照北京户口在职从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高补助;外省份生源、在北京中等职业学院和高等高校就读的结业学年师生,参照北京生源结业学年师生享受职业技能提高补助。
经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备案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轮训评价组织,按规定组织推行的经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列入补助项目范围。职业技能等级通常分为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五级)、技师(二级)和初级技师(一级)。补助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结合自身还要通过各类形式提升技能,出席上述补助项目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的,给予职业技能提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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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等级,补助标准分别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高级工(四级)2000元/人,中级工(五级)2500元/人2023年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技师(二级)3000元/人,中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 #
补助对象范围内的北京市户口待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障人、退役两年内的退役士兵按补助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高补助;在职从业人员按补助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高补助;高等高校结业学年师生在结业学年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3年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按补助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高补助;中等职业学院结业学年师生在结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助标准的80%享受1次职业技能提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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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出席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轮训评价组织推行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抵达各区就业推动中心申请职业技能提高补助。
劳动者出席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申请补助的,由其用人单位社会寿险关系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部委初审补助申请信息;劳动者出席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申请补助的,由其户口(或居住)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部委初审补助申请信息。初审通过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部委应面向社会公示补助领取信息,公示无异议的,补助经费领取至劳动者本人公积金卡关联的中行帐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中行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