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3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上海高校2023年农村中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有关精神,推动高等小学入学机会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大学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告》(教学司〔2023〕4号),经研究,学院2023年继续推行农村中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
一、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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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指定的大学专项计划推行区域内的农村师生进行。 #
报考考生须刻苦好学、成绩优良、品行摆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有下述三项条件: #
1.符合2023年统一会考报考条件; #
2.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推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备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
3.本人具备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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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法 #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7日10:00至4月26日00:00登陆教育部阳光会考平台()完成报考。
考生报考时需将报考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考系统,材料包括: #
1.北京高校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复印。报考申请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递交材料真实牢靠,学校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学校初审签章)。申请表样表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一。 #
2.考生的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的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户籍本示例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二。 #
3.往届生还需递交承诺书,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
上传至报考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打印件须学校签章。所有报考材料通过报考系统网上递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考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考、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全者,报考无效。
三、审核及投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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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报考的考生还要通过生源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口、学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我校将组织学者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末在我校硕士招生网公示,同时申报至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会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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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后2023武汉大学录取分数线发布,按生源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补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市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大学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会考录取分数达到生源省市一本线的考生中,根据发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投档,同时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硕士批次的省市,参照该省市确定的部份特殊类别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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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说明 #
1.按照《通知》要求,从2023年中考招生起,以往被专项计划投档后舍弃入学资格或休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考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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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发觉考生有弄虚造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按照查实时间取消其农村中学生“自强计划”资格、高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县级招生考试部委,空缺名额不入闱。若发觉学校存在弄虚造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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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制度 #
中学纪检监察部委全程监督农村师生“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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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方法 #
上海中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上海学院硕士生院楼南205、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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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8754231(工作时间)
邮箱: #
重庆中学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有关精神2023武汉大学录取分数线发布,推动高等小学入学机会公正,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院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告》(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举办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大学专项计划推行区域大学刻苦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师生,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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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2023年统一会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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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推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备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三)本人具备户口所在县一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四)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 #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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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状况、生源品质、地域差别等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年度硕士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大学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县级教委发布为准。 #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形式 #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近日登陆“特殊类别招生报考平台”(),按步骤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考志愿,完成报考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中学2023年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考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学校初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院私章; #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分证扫描件(正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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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报考材料均上传至报考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出任何材料至我校。报考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学校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
一经发觉弄虚造假,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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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口、学籍资格初审结果,2023年5月末前组织学科学者组完成对考生的报考申请材料的初审,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会考信息平台”和“湖南中学专科招生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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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方法
(一)志愿补报 #
荣获我校2023年大学招生专项计划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发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补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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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档原则
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中考成绩(含全省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别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照会考成绩(含全省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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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确定原则
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照会考成绩(含全省性加分)择优确定投档专业,会考成绩(含全省性加分)相似者,依次根据物理、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对于会考综合变革省市(上海、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院根据考生所在省市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投档。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补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补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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