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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本科招生宣传片和招生章程

2024-02-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近日,全国高考已经结束。 小编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 申请哪所学校? 我应该学习什么专业? 这将是候选人下一步面临的重要选择。 在全国众多大学中,有几所大学:虽然低调,甚至略带神秘,但专业科研能力突出,为中国的国防、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 它们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七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微信新闻》今日推出这七所院校的招生宣传视频和招生规定。 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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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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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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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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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3〕1号)等有关文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制定的。 #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为and,英文缩写为NUA??A。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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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

学校地点:明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常州市)。 #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郑州航空航天大学录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普通学位。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飞行员、内地藏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还有少数民族。 预备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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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艺、劳动等方面的条件,并选择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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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 本科招生工作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之一。 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方针政策,指导本科招生工作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有关事项。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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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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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均等。 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历年实际招生情况确定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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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由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考生也可以登陆学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

第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量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约计划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在线考生人数不平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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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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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承认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国家加分,并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成绩进行招生和专业安排。 。 但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 考生档案审核比例一般不超过每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

第十三条 申请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具备英语作为外语。 其他专业没有外语限制,但考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英语将作为第一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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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航空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建议男生报考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调度)和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女生慎重报考; 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以下专业报考者,根据报考者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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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要求按照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考核规范》(MH/T 7013-2023)执行; 结合民航专业、飞机适航技术专业和交通运输专业的特点,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 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调度)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力E- 4.0及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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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专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当提交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和文化课程的成绩; 理工科考生(飞行技术专业除外)按数学、语文、外语文化课程成绩进行比较; 综合改革类考生(飞行技术专业除外)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化课程成绩。 根据该批平行志愿备案,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整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转专业录取要求的情况下,将转入其他专业。 否则,候选人将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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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报考专业的要求。 学校招生时,按照生源地公布的计划和相关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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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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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有文科专业的省份,仅录取文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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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招生。 我们学校不会组织学校考试。 #

(三)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音乐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在他们所在的省份。 入档后,考生将按照省级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省级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优先。 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进行比较。 根据成绩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和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或认可的艺术专业考试。 其专业成绩须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入档后,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若总分相同,则按顺序进行比较。 录取依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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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要求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的公告》。 #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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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者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之间(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

(二)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湖北、重庆、陕西、上海、江苏等12个省份招收2023年统一招生的高中毕业生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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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校2023年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年当地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的60%,英语科目原分须达到95分(含)以上。 对通过我校组织的初试、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及英语单科原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到高考切入点从高到低。 排序并选择最好的; 如果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三门选修科目总成绩)的成绩。 具体备案规则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们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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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飞行技术专业详细招生要求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

第二十条 保送生、大学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西藏内地高中班等,由教育部主管。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 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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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按照传统志愿报名批次,如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申请成绩择优录取。 如果合格的非第一志愿候选人的数量仍然不足,将征求申请。 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 若征集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往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统一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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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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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确定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在学年内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收取。 新生第一学年开始时,按照所学专业学年费预收学费,其中工科专业5800元/学年,理科专业5500元/学年文科专业5200元/生年,文科专业6800元/生年。 每年省级优势学科和专业招生人数将增加10%。 下一学年开始时,按照学生上学年实际修读的学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第二学年及以后的费用将根据学生修读的选修学分计算。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年。 国外学费按照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照学校现行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执行郑州航空航天大学录取,即5200元/生每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名学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 #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学习。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检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 、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机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新生将第一年和第二年在天目湖校区学习,第三年和第四年在将军路校区学习。 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位于天目湖校区。 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安排。 #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全面、开放”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设有新生“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考、补、减、导”的资助体系,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的,按照经济救助和精神救助双重资助模式。 学业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学习服务体系、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全面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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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为:,招生网站:,电子邮箱:。 校监察室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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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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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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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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