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关于年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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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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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12月31近日执业注册满2年(以首次注册时间开始估算)且未出席过医师定期考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2023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评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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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
(一)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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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把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式的能力以及人文医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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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考评内容。 #
1.执业医师。通常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题,人文题50题,四新理论知识2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考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
2.执业助理医师。通常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题,人文题50题,全科医学知识1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道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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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评包括:考评、申请考评结果复核、暂停执业、再次考评(重考)、申请考评结果复核、注销注册等考评程序,具体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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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通知考试人员。
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定考办及考评机构、卫生机构根据职责职能和管理权限及时将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应考试人员。
(二)报考方法及要求。 #
1.出席考评的医师,登陆广东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网址:),步入“学员”入口,输入帐号、密码点击“登录”确认报考信息,首次报考请点击“首次登陆,点击注册”填报信息进行报考。 #
2.请认真逐条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检测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 #
3.多机构备案执业的医师以第一执业地点为单位报考出席考评。凡不在原单位工作的医师(包括读研究生、调离原单位、辞职、退休后原单位不再病休等)应以目前的工作单位报考出席考评。
(三)初审要求及时间。
1.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确切地把握免考和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并严格初审。
2.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对已报考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审核评定,并递交至考评机构。 #
3.各考评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评定的已报考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复审评定。 #
4.经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省定考办初审,不符合简易程序考评条件的医师,根据通常程序考评;不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根据其初审确定的考评程序出席考评。 #
(四)考场安排。 #
各州(市)定考办负责落实当地考点、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做好考场监督等考务工作。各州(市)定考办请依照考评工作时间安排落实考场情况,按要求填写考场信息登记表和计算机考试测试情况反馈表报贵州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技术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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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场预约。 #
报考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云南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预约考场。 #
(六)准考证复印。 #
考场预约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南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
(七)合格分数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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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评业务水平测试简易程序和通常程序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含60分)。 #
(八)考评不合格人员认定。 #
1.凡医师无故不出席医师定期考评的,或以误导手段取得考评合格结果的,判断为考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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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考评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评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断为考评不合格。
(九)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结束后,医师可于规定的时间登陆“云南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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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考评结果复核。 #
《医师定期考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考评医师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按照上述规定,为统一全国的暂停执业和注销注册时间,我省对申请考评结果复核时间段进行了统一规定,请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被考评医师在规定时间段外向省定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超出规定时限者,不予受理。 #
(十一)合格标贴领取。 #
成绩公布及考评结果复核结束后,省定考办将依据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中的考评结果,向各州(市)定考办、省级各直属考评机构领取全省医师定期考评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合格标贴。每个考评合格的医师在本次考评周期内(2023-2023年三年内)只有一枚合格标贴,请妥善保管并粘贴在医师执业证执业记录栏空白处。 #
五、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
考评不合格的医师,将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云南医师定考系统登录,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六、其他
(一)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必须于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在广东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中报考,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初审后云南医师定考系统登录,符合免考条件的,即为本周期考评合格。免考条件详见《云南省医师定期考评施行条例》,未能提供或不及时提交免考证明材料的,根据不符合免考条件出席相应程序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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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为外省进修、出国学习等特殊缘由不能出席2023年度定期考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报考时间外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可申请出席2023年末的重考或2023年的考评),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证明并签章,逐级初审上报到各州(市)定考办批准后报省定考办初审,省定考办初审通过后方可延后考评。考试报考结束后提出的延后考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断为本次考评不合格。 #
(三)公派出席援外医疗队、公派出国留学,且在本周期(2023年、2023年)内未能归国出席考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报考时间内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递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逐级初审上报到各州(市)定考办批准后报省定考办初审,省定考办初审通过后,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于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在广东医师定期考评管理系统中报考,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初审后,决定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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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严肃考场纪律,医师凭身分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未带身分证或准考证者不得出席考试。各州(市)应严格执行《考务指南》和《考场纪律和要求》的规定,对违纪违法的医师可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使医师定期考评业务水平测评公正、公正进行。 #
(五)有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的部份州(市),民族医的简易程序和通常程序由州(市)定考办自行组织出题、考试,考评结果报省定考办,同时将试题上报备案。 #
(六)为易于医师更好地把握本周期定考应知应会相关内容,医博士网可提供网路视频讲义及模拟练习题库,考生有须要的可自行与医博士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
省定考办:郭杨普进兵蔡玲君0871- #
医师定考管理系统网路客服电话:-/
附件:广东省2023年医师定期考评工作安排 #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
2023年7月3日 #
附件下载: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