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粤会计〔2023〕1号 #
各地级以新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高考〔2022〕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财会人员职称体制变革推行方案〉的通告》(粤人社规〔2023〕39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财会资格考试)选用无纸化形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高级)、9月(高级)开展。现将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出席财会资格考试的人员2023年全国会计初级考试入口,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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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二)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
(三)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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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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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
5.具有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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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四)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
1.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2.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3.具有硕士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4.具有非财会系列中级职称,转化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
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征税类)、统计师高级职称,以及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
(五)本通告所述大专文凭,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委认可的技工高校文凭。本通告所述其他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其中:报名初、高级资格的,其文凭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近日取得;考取初级资格的,其文凭或学位应于2023年7月10近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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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通告所述有关财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运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财会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文凭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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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课目 #
(一)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财会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三)初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财会实务》。 #
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有效。 #
三、考试大纲 #
财会资格考试使用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大纲。 #
四、考试时间 #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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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中级财会实务 #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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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会实务 #
经济法基础 #
高级 #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
高级财会实务 #
13:30-15:45 #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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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
经济法 #
中级 #
5月13日 #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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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会实务 #
(一)高级资格考试。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办,共10个批次。《初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考试。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办,共3个批次。《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
(三)初级资格考试。2023年5月13日举办,《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
上述财会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财政部进行调整,将另行通告。 #
五、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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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组织。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考组织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各地级以新上市财会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
2.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于原则在香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在校师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3.所有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二)信息采集。依据《关于召开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粤会计〔2023〕8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名人员(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先登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广州市财会人员登陆“深圳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三)报考时间。我省推行网上报考交费、考后资格初审。报考登陆“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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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高级报考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试报考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至,交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至。
2.高级报考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试报考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至,交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至。 #
(四)报考程序
1.用户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陌陌绑定。 #
2.信息补报。报名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考”菜单踏入网上报考首页,查看必看事项及公告。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对补报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上传的相片将适于制做准考证、资格证书,考取人员须打算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初审后再进行上传。
3.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确认后不代办退考。报名人员递交报考信息、缴纳报考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考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考试报考,届时将不能出席考试。报考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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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务议程 #
(一)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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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月15近日,各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形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抄送省会计考办。 #
2.2023年2月15日至28日,组织举办我省初、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3.2023年5月5日至12日,组织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
5.2023年5月26近日,省会计考办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 #
6.2023年6月7近日,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省初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评卷数据。 #
7.2023年6月16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8.考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内,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高级资格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
(二)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议程
1.2023年4月20近日,各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形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抄送省会计考办。 #
2.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组织举办我省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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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9月1日至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 #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3年10月12近日,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省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申报评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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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3年10月31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
7.考试成绩发布后1个月内,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初审、确认工作2023年全国会计初级考试入口,并向省会计考办申报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
七、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财会财务评价中心《关于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计费标准的通告》(会评〔2023〕1号)和《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变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计费标准管理模式的通告》(粤发改规〔2023〕3号)有关规定,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计费标准如下: #
(一)《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总计61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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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总计81元/科。
(三)《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总计90元/科。 #
八、工作要求 #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苛根据规定的考试报考条件初审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阅卷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轮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欧盘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测试等工作,并做好防控和惩处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考生,确保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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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11月30近日,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省会计考办申报2023年度考试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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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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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文件下载:山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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