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商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批中价协信
湖北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商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批中价协 #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告 #
各中价协会员单位: #
依据《中国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商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方法〉的通告》(中价协〔2022〕26号)要求,根据中价协2023年工作安排,举行2023年度第一批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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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象 #
(一)本省中价协单位会员,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年(含)以上,且有造价咨询业务经营收入2023年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官网,可自愿申请出席中价协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
(二)有意愿加入中价协会员单位的企业请尽早联系省商会。 #
二
进度安排 #
(一)企业申请评价阶段:即日起至4月28日
申请出席信用评价的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方法》及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送,打算相关备查资料,并及时复印申请书申报至省造价商会。 #
首次报送企业需在信用评价系统中递交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预申请2023年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官网,待省造价商会核验后,方可登入填写信息。 #
(二)市商会评价阶段:5月4日至5月14日 #
市造价商会对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的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在信用评价系统上进行打分,评价结果申报省造价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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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商会评价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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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造价商会对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的报送材料及市造价商会评价结果进行初审,在信用评价系统上进行打分,评价结果申报中价协。 #
(四)确认、公示、异议初审及发布结果阶段:6月 #
中价协对各县造价商会上报的评价结果,组织学者进行确认,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届满前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中价协及省造价商会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 #
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省造价商会官网、工程造价管理月刊等媒体上公开公布。 #
(五)评价等级的动态管理
依据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方法》相关条款的内容要求,省造价商会将按照工作还要,在评价中或评价后查证企业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产生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评价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取缔不良行为,并采取扣分、降低信用等级、通报批评等相应举措,确保企业的信用等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中价协也将依照相关工作安排,举行不定期的核实工作。 #
三 #
其他事项
(一)中价协信用评价推行动态管理,已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新维护本企业信息,并确保本企业中价协单位会员资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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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企业实际需求,信用评价系统根据年度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信用评价等级电子证书,企业可自行下载复印。
(三)按照现在各县的实际状况,信用评价标准中“二级注册造价安装工程师”,除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外,也可暂用造价从业人员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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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信用评价系统中“成果品质和社会评价”相关事宜: #
1.申请出席当前批次评价的企业,在完成填写信息后点击抽取项目,系统将手动完成项目抽取。系统所抽取项目的相关成果文件及顾客评价意见表,企业需打算相关资料备查。
2.更新维护信用评价信息的企业,只提高相关项目内容,无需抽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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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