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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章程(十三)

2023-12-2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齐鲁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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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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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大学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录委〔2023〕1号)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拟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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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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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大学招生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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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大学概况 #

第四条中学全称:齐鲁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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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中学代码:10825 #

第六条中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院城人民中路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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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中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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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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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九条大学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条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十一条大学创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正、公开。 #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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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大学按照社会需求、国家新政和办学条件等确定招生专业和总体规模,统筹考虑各市、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生源具体情况确定分省市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初审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各市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平台和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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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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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齐鲁医药学院官网登录,我院招生投档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投档时以中考成绩为主要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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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根据各省市志愿设置和录取的原则举办投档工作,我院认可各市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规定颁布的有关加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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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在推行中考综合变革,根据专业进行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到所补报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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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在推行中考综合变革,根据专业组进行录取的省份,我院根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投档,即:录取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投档专业;当考生录取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时齐鲁医药学院官网登录,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大学按照录取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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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在未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依照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

第十八条在内蒙自治区投档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原则投档。 #

第十九条对相关专业的复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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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所有专业投档时无男女比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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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对英语语种不做限制(我院公共英语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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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投档结果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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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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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大学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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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退钱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大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大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 #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检查,凡弄虚造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七条中学生学习届满,成绩合格,符合齐鲁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颁授齐鲁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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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中学生学习届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

第八章其他 #

第二十九条大学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新政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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