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
青海省公布《关于逐步做好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告》,明晰实验测量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 #
●海南省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安装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所设专业紧密相关的,可对应认定其具有该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报送晋升高中级相关专业职称的条件。 #
附件-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目录中,实验测量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 #
原文通告 #
各省县交通货运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
为逐步推动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县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逐步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的通告》(琼人才局通〔202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交通货运领域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南省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已于今年11月印发执行,2023年度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应按照最新规定严苛执行。各用人单位规避报送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评估,严苛把好推荐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各级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执委会应按最新评审条件评议报送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23年第25号令)和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货运安装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试行)〉的通告》(琼交运科〔2023〕880号)有关规定2023专业技术岗中级职称专业,各用人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正确处理好工作和继续教育的关系,积极组织或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出席各种继续教育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缔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确认和验证由各省县负责,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确认和验证由我厅负责。对前些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近5年内继续教育学时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视作符合报送条件。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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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份职业领域构建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告》(琼人社发〔2023〕381号)和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发布第二批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目录的通告》有关要求,为推动职称机制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机制有效衔接,我省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安装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所设专业紧密相关的,可对应认定其具有该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参看附件),并可作为报送晋升高中级相关专业职称的条件。 #
附件-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目录中2023专业技术岗中级职称专业,实验测试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
四、根据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逐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告》(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列内举行职称评审,无空岗、无任命计划的单位不得推荐人员出席评审。
各相关事业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岗空岗状况、职称任命状况及符合评审报送条件的人员状况,拟定科学合理的评聘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具、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评测、民意调查等方法视察、推荐人员出席职称评审,并按照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录用、晋升等用人机制衔接。 #
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职称机制变革的意见〉的通告》(中办发〔2023〕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2023年第40号令)等有关新政规定,为加强职称评审社会化,解决我省部份市县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组织困难等问题,我厅于2023年6月授权省铁路学会、省公路货运商会可面向外省无自主评审权的会员单位、省交通货运厅直属单位举行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省铁路学会可举行公路与桥梁安装工程、岩土安装工程、工程检测、公路养护、港口与航道安装工程5个专业评审;省公路货运商会可举行道路货运安装工程专业评审。 #
我省某些市县如不具有交通货运领域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执委会成立条件,无法组织举办评审工作的,可委托省铁路学会、省公路货运商会代为评审。
本通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新政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新政调整,按新的新政规定执行。
联系人:朱材权,电话:。 #
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层级职称目录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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