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的建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广东农林学院东方大学转设为南京公商大学的函》(闽政函〔2023〕17号)回函。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推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推动法施行细则》《普通专科学院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省高等学院设置评议执委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地委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广东农林学院东方大学转设为南京公商学校,中学标志码为;同时撤消江苏农林学院东方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致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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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州公商学校系独立设置的硕士层次公办普通高等中学,由你省负责管理。 #
二、学校要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最新变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小学,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须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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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脱产在校生发展规模为8000人。
五、福建农林学院与山东恒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应逐个落实双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合作开展海南农林学院东方大学暨善后事宜的合同书》条款,以保证过渡期内中学平缓、健康发展。 #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院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品质等状况进行检测。 #
望你省推进对学院的指导和支持,督促开展者逐步加强投入力度,坚持慈善办学导向,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加强内部整治结构202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最新变化,建立资产管理和财务财会机制,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品质,促使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附件:1.上海公商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 #
2.上海公商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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