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考试报考报考时间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时间通常6月开始,更多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时间,请关注考试吧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 #
>>>各地最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时间及入口汇总
报考入口
各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入口不同,考生需依照当地人事考试网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公布的报考公告到指定入口进行报考。 #
>>>考试吧整理:各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入口汇总 #
报考方式
(一)报考时间:通常每年6月下旬开始,持续到8月中旬。 #
(二)报考方式:报考模式和地点:通常选用网上和现场报考两种形式.因为各省份报考时间与方式有不同,详细信息请参考当地官方公告。 #
报考条件 #
报名条件依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机制暂行规定〉和的通告》(盖房[1995]147号)执行。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文凭,具备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本科文凭,具备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备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结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不具有上述规定文凭,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备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非常突出。 #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期限估算的截至日期为考试曾经12月31日。 #
不具有上述规定文凭,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备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非常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报名人员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作的经历。报名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期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教委颁授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期限。报名人员的"实践经历",是指专职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实际经历。 #
台湾、澳门和香港地区市民申请出席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根据《关于做好台湾、澳门市民出席香港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日本市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日本市民出席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考时应向当地考试机构递交本人身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相应专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成绩查询
#
房地产估价师成绩通常于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届时请关注美国房地产估价师商会网站或则考试吧房地产估价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点击踏入>>
>>>各地最新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
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2023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方可荣获资格证书。 #
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入美国房地产估价师商会查分栏目查询考试成绩,推行网上报考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告单,请考生自行上网复印。
合格标准 #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
>>>考试吧整理:历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分数线
证书发放
#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通过之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考点或其他指定地点代办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通常在成绩发布2~3个月后相继发放,届时请关注各县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或则房地产估价师频道证书发放栏目信息,点击踏入>> #
发放模式: #
个人结婚:凭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或成绩单发放(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复印)。
#
别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分证原件;(某些省严禁别人代领)
携带资料:
#
发放须持本人身分证(签证或驾考)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分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护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细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
注册管理
#
第五条经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必须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
第六条 #
国务院建设行政总监部委或则其委托的部委为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总监部委,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总监部委为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审查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审核机构)。
第七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根据下述程序代办:
(一)申请人向录用单位递交申请报告、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
(二)录用单位初审同意签字签章后,连同本方法第十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审核机构; #
(三)注册审核机构自接到注册申请之日起三十欧盘,做出是否受理其注册申请的决定; #
(四)注册审核机构决定受理注册申请的2023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达成意见后,统一报注册机构初审。经注册机构初审认定,对符合本方法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给予代办注册手续,颁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
第八条有下述状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
(一)不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用刑事罚款,自民事罚款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十年的; #
(三)因在房地产报价评估或则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罚款或则免职以上行政处分,自罚款、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
(四)受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行政罚款,自罚款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十年的;
#
(五)不在房地产报价评估机构内执业或则在两个或则两个以上房地产报价评估机构内执业的;
#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
第九条 #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或则虽经申请但未获批注册的,其资格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可保留二年。在资格保留时限内申请注册的,经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二年届满后再申请注册的,需出席美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则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轮训,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方可准予注册。
第十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下述证明文件: #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该护照自签发之日起少于二年的,必须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
(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评合格证明。 #
第十一条依据本方法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其注册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计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