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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通知

2024-01-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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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二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8:00-12:00,上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

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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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厅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新政和决策布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强化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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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新政。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新政并组织施行和监督检测。 #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新政,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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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

(四)负责推动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高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大专结业生就业新政、扶持创业新政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莆就业的管理工作。 #

(五)统筹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新政、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施行,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新政。会同有关部门施行全民参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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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施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施行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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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施行劳动关系新政,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施行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新政。组织施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组织施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举办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取缔和督办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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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组织施行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建立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新政。拟订并施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新政和新政性安置人员有关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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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施行政府嘉奖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嘉奖奖励工作,承当全市评选达标嘉奖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省厅级、市级功勋荣誉嘉奖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主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 #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新政以及企业员工薪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新政并组织施行,构建企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职新政,指导全市离休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户工工作综合性新政和规划,负责促进农户工相关新政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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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完成县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变革,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流程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形式,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大专结业生就业新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结业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结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结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构建完善结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结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

三、领导简介 #

(一)蔡金春(党组主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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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市人社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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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肖兰英(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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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部长分管养老保险(包括被征地农户保障工作)、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规划财务及公积金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包括社会保障卡工作)、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含机关效能)、窗口建设、有关项目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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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郑潮(党组成员、副部长): #

协助部长分管事业单位考评赏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和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职位设置与管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含行业文明、行风建设)、工青妇工青妇工作、党风廉洁、行政监察、行政保障、新闻宣传、人事编制、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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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戴建忠(党组成员、副部长): #

协助部长分管政府人才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包括发展家庭服务推动就业工作)、失业保险、大大专结业生就业创业、事业单位及工勤人员人员流动调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事考试、政务公开、精准脱贫、保密、双拥、人大、政协建议议案等工作。 #

(五)陈开立(党组成员、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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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部长分管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别及培训、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仲裁、国有企业薪资变革、综治平安、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工作。 #

(六)林玉莺(四级督查员): #

协助部长分管事业单位及工勤人员薪资福利与退职、工资基金管理、“1+X”津补助专项调研等工作。 #

(七)朱冰星(四级督查员): #

协助部长分管工伤保险、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别等工作。 #

四、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0594-) #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承当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议案的申领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职党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

负责人:徐亚清 #

(二)新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594-) #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当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代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变革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督查。承当新闻宣传工作。 #

负责人:林丽云 #

(三)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0594-) #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承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省级就业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承当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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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营运,组织取缔重大案件。承当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就业补贴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

负责人:朱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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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推动与待业保险科(0594-)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新政,推动建立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种群体就业推动和创业扶植新政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莆就业管理新政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权限组织施行相关人员的工作许可。配合规划财务科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施行待业保险基本新政,拟订发展规划。拟订防治、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待业的新政,推动构建待业预警制度。拟订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推动就业工作综合性新政和规划,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推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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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柳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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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力人才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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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新政和规划,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新政,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新政和新政性安置人员有关新政。按规定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工作;按分工主办中央和市直在莆单位人才引进及人员进莆有关事宜,主办政府事业单位人员及工勤人员调配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归国留学人员来莆工作。负责省直政府事业单位厅级以下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对集中和综合档案室管理的省直企事业党员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测。 #

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施行。承当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主办归国来莆移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施行博士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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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郑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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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业能力建设科(0594-) #

组织施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新政和规划,指导举办技工中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高校。组织施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别机构,建立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评等新政。 #

负责人:谢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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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变革工作办公室)(0594-) #

组织施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施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主办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当推进职称制度变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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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陈梅呈 #

(八)劳动关系仲裁科(0594-) #

组织施行劳动关系新政和劳动协议、集体协议制度,组织落实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组织施行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新政。拟订企业员工薪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新政和支付保障新政,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薪资支出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举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的施行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工作。指导举办劳动人事争议防治工作。指导争议调处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

负责人:李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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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薪资福利科(0594-) #

具体承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变革组织施行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薪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职新政。指导退职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薪水基金,承当省直事业单位薪水支出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薪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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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姚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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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养老保险科(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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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新政和发展规划。拟订基本养老金发放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新政并监督施行。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企业离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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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吴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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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工伤保险科(0594-) #

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新政、标准和规划。牵头拟订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防治、认定和复健新政。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承当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别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劳动能力鉴别技术确诊组工作;负责组织确诊组专兼职工作人员、医疗专家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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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朱冰星 #

(十二)劳动监察科(市农户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94-) #

组织施行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测活动,依法取缔和督办重大违规案件和有关突发风波。协调有关部门举办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规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地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户工工作综合性新政和规划,促使农户工相关新政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户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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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郑雷 #

(十三)考评赏罚科(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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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府嘉奖奖励新政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政府名义嘉奖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嘉奖奖励评比工作。初步初审以市政府名义施行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嘉奖奖励工作。承当全市评选达标嘉奖工作的初审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省局级和省级功勋荣誉嘉奖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主办有关嘉奖奖励事宜。主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考评新政,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评结果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备案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聘、公开选聘等考试考务组织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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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叶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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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直属单位 #

(一)漳州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 #

承当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其基金管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外国人和港澳台市民在莆就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当指导全市就业公共服务经办机构业务及监督指导基金管理等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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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林珍龙 #

(二)福州市人社局党员档案室(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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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当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借助等事务性工作。 #

负责人:朱洪武 #

(三)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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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当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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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陈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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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0594-) #

承当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其基金管理、企业离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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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庄文煜 #

(五)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0594-) #

承当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当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营运归集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当全市机关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退职党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

负责人:陈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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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0594-) #

负责求职登记,就业介绍、招工急聘、劳动新政咨询,劳动人事代理等 #

负责人:张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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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别指导中心(0594-) #

承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当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工作;承当技能大赛的组织施行和技术支持工作;协助举办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技术性和事务性相关工作;协助举办技能人才嘉奖、高技能人才研究交流服务和台商职业技能资格采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

负责人:傅金水 #

(八)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0594-) #

承当市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与提高、人社业务系统及数据机房运行维护等工作;承当全市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及应用推广工作;承当市人社业务系统与业务信息化相关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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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朱勇军 #

(九)福州市城乡市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0594-) #

承当市本级城乡市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等事务性工作;承当全市市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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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张建飞 #

(十)漳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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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当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办服务、招聘人才活动等事务性工作;承当流动人才及大大专结业生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及就业创业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

负责人:刘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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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94-) #

承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

负责人: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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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福州市劳动监察大队(0594-) #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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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涂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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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94-) #

承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评、职称资格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及社会化考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举办各种考试相关的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

负责人:施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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