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考成绩公布的通知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中学(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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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普通中考评卷工作早已完成,依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山东省今年普通中考考生成绩发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7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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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成绩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13:45起向已在中考报考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14:15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录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7月3日9:00起,考生可通过我院官微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复印成绩证书(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 #
二、考试成绩检查
(一)申请复检程序。考生获得中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惑,可在6月25日16: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校区或报考点提出检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深圳市考试院网,并按检查课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检普通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附件2)。检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确切,不涉及评分标准把握的宽严问题。各中学按要求汇总并于6月25日17:00前在“广东省普通中考招生管理系统”登记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中学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检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录入考生查分申请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至28日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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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结果告知。对检查后发觉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中学(报考点)通知考生本人。检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有关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路方法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29日8:00起通过“广东招录在线”小程序成绩查询模块按相关提示查询检查结果。 #
三、严肃工作纪律 #
各区、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变革和教育部对中考宣传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讯”等内容,不得强制要求中学生向校长和中学报告中考成绩,不得在投档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统计,禁止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班主任和中学生深圳市考试院网,禁止私自评论试卷难度,防止引起社会恐惧。 #
附件:1.山东省今年普通中考成绩发布及成绩证书复印形式
2.今年普通中考考生申请检查成绩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