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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关于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

2023-11-1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上海师范学院教务部文件 #

师教培养〔2022〕26号 #

关于今年大专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 #

各学部(院、系)及全体大专生: #

为进一步调动中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因材施教,中学为确有专长、转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中学生提供专业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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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启动今年大专生专业选择工作,请各学部(院、系)根据《北京师范学院大专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7月市长办帮会通过,2023年修订)、《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大专生学籍管理规定》(师校发[2008]6号,2012年8月修订)、《北京师范学院大专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3]1号)等文件的规定,成立工作小组,拟定工作方案,奉行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按量完成各环节的工作。相关专业选择的工作方案将给以公示,最终获批准名单将给以公示。专业选择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以确保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公正、公正、公开地顺利进行。 #

现就本次专业选择工作做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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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申请专业选择的中学生范围及限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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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级、2023级在籍、在校专科生可申请转为其它专业。其中,中考招入的艺术类专业中学生不可以转为非艺术类的专业;体育类中学生不可以转为非体育类的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中学生只可在当初招生时限定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保送投档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中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外粤语学校保送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招生入学时对转专业有限制性要求的,根据招生时的约定执行。 #

2.“强基计划”招入的中学生通常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详见“北京师范学院强基计划中学生培养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3]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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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校上海分校2023级公费教育师范生只可申请转为上海分校2023年招生的同年级其它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广州分校2023级招生目录中没有公费教育师范专业,所以2023级各专业未能接收公费教育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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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级、2023级来华留中学生可申请转为其它专业。其中,以国家交流项目或校际交流项目招入的中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在招生投档时明晰说明不能转专业的中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已达到转学条件的中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 #

5.处于退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的中学生不可以转为其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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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考变革省份以大类招生形式招入,并已完成主修专业确认的中学生,宽口径招生专业早已完成专业分流的中学生,仍可正常申请转专业。 #

7.自2023级大专生开始,曾依照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不得再度转专业。 #

二、今年专业选择可选专业列表见附件一。 #

三、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 #

1.今年3月21日~4月1日,各学部(院、系)创立工作小组,按附件一所列专业拟定各专业接受转到的工作方案,填写《学部(院、系)专业选择工作方案》(附件二),方案中应包括各专业计划制定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和报考的时间及方法等内容。方案中对各工作环节日期时间的安排应符合中学的整体布署。 #

对于因新冠疫情防治未回校的中学生,工作方案中的咨询、考核等环节应作出可在网路上远程施行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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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含)前各学部(院、系)将工作方案纸版、电子版递交到教务部联系人处备案。 #

2.4月4近日,教务部汇总各学部(院、系)报送的工作方案,在教务部主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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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6~8日,各学部(院、系)按公布的方案接受咨询,指导中学生填写申请材料。 #

4.4月11日(含)前,提出专业选择申请的中学生应向当前所在学部(院、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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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 #

①《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附件三),此表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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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者,还需填写《就读“公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附件四),此表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 #

③《北京师范学院大专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五),此表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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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来华留学大专生: #

①《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六),此表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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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七),此表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填写一式四份。 #

⑶提交形式: #

①已回校中学生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由本人直接提交。 #

②未回校中学生: #

申请中学生必须通过本人的上海师范学院中学生邮箱,发送主题为:“转专业申请”+“学号”+“姓名”的短信,短信内容为: #

“姓名,以电邮方式向学部(院、系)名称提交转专业的申请,此申请为本人真实意愿的彰显。请收到后及时回复。” #

将申请表文件以“学号”+“学部(院、系)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作为电邮的附件一并发给所属学部(院、系)的教务老师,教务老师邮箱列表见附件九,请申请中学生注意,以非本人上海师范学院中学生邮箱发送的申请电邮视为申请无效。其它材料待回校后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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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月12日(含)前,申请人所属学部(院、系)在申请表、审批表上所在学部(院、系)处签订意见,并盖单位私章后将收到的申请材料递送到教务部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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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月13~14日,教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分送到各目标学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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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月15~20日,各学部(院、系)组织对申请转到者进行考评,在初审材料上填写接收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私章,确定拟接收名单,于4月21近日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教务部联系人处。 #

8.4月22~23日,教务部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复审,确定通过复核的拟转专业中学生名单,在教务部网页上公示5日。 #

9、公示期结束后,未被提出异议的中学生名单将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由教务部为审批通过的中学生统一代办学籍变动手续(由非公有制费教育师范生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者及公费教育师范生转专业者除外)。 #

四、对“公费教育师范生”专业选择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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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详尽了解、熟知国家对“公费教育师范生”的相关新政,已阅读《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附件八)的内容,同意、接受,并遵循所列条款。 #

2.转专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中学将相关资料提交申请人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3.对获得申请人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的非公有制费教育师范生,教务部将通知其签署《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贵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并代办学籍变动手续。对获得申请人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其它公费教育师范生专业的中学生,教务部申领学籍变动手续。 #

五、所有完成专业选择学籍变动手续和签约手续的中学生,自2022~2023学年冬季学期起按转到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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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校教员工的旁系亲属有提出专业选择申请的,该教员工本年度应回避专业选择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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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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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工作协调教务部戚培德 #

地址:大楼A区111室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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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学籍管理教务部陈林 #

地址:大楼A区207室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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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中学生学籍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中学生办公室朴英爱 #

地址:京师大楼9910室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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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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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专业选择可选专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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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部(院、系)专业选择工作方案》(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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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 #

四、《就读“公费教育师范”专业申请表》 #

五、《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

六、《北京师范学院中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

七、《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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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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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部(院、系)教务老师邮箱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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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

今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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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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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附件一:今年专业选择可选专业列表附件二:学部(院、系)专业选择工作方案(模板)附件三:大专生专业选择申请表附件四:就读公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表附件五:南京师范学院中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六: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七:南京师范学院留中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八:南京师范学院师范师范生公费教育合同书附件九:学部(院、系)联系方法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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