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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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
(核准) #
一、办事流程 #
企业自主选择通常认定程序或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并依照所选方法的具体办事流程补办。
(一)通常认定程序 #
1.信息入库:依据《关于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业绩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函设字〔2023〕430号)、《关于打算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函政办字〔2023〕938号)文件要求,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资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入库、项目业绩入库、人员技术骨干预初审等工作。 #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入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直接登陆)→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核准)→选择在线申领→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形式为通常资质认定程序→确认无误并盖章后点击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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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告知承诺认定程序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2023〕11号)文件要求申领,企业在政务服务网上发起申请后系统手动初审通过。我厅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发觉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厅将责成其责令整改,整改年限10个工作日。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工程勘测资质的升级、增项等,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勘测业务。逾期尚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撤消该项行政许可,并将被撤消许可的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计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浙江省建设厅网站,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时限期满或则信用修补前,该企业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当因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
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入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直接登陆)→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核准)→选择在线申领→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形式为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确认无误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点击递交→系统手动收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系统手动完成初审并生成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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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以通常认定程序申报资质的,须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提早完成申报资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等)入库和技术骨干预初审工作,申报资质时将手动提取该平台推送至省建设厅数据仓相关人员数据信息。
2.以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资质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在做出准予资质认定决定后3个月内,根据《工程勘测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通过企业在“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中的人员备案、技术骨干预初审等情况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资质的企业所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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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步入待盖章流程时,请及时联系企业法人数字证书保管员进行盖章,须确认盖章完成后才会递交办件。 #
4.如企业是新申请资质且有预注册人员的情况,可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申报(企业版)”系统通过预注册后将相关人员预注册信息补报至四川政务服务网上的“浙江省勘测设计注册工程师(不含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含二级)预注册信息补报”事项后申报资质。在政务服务网资质核准通过后可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申领人员即将注册,注册到位并在四库一平台备案后需在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办事记录—办事结果中申请电子证书。申请通过后,可在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或“其他证照”栏下载复印电子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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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
.02
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
(变更) #
一、办事流程
1.技术骨干预初审(技术负责人变更时):企业依据《关于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业绩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函设字〔2023〕430号),《关于打算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函政办字〔2023〕938号)文件要求,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技术负责人的技术骨干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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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入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直接登陆)→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变更)→选择在线申领→选择在线填表→确认无误后点击递交→系统手动收件→系统依据判断条件手动进行判断→核准的企业手动生成企业资质电子证书,不予核准告知企业具体理由。 #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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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申报技术负责人变更时,须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提早完成相关技术负责人的入库和技术骨干预初审工作,申报资质时将手动提取该平台推送至省建设厅数据仓相关人员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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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 #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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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流程 #
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入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直接登陆)→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注销)→点击选择在线申领→选择在线填表→确认无误并盖章后点击递交→符合条件的办件给以通过→系统手动注销企业申请的资质专业类别、等级。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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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步入待盖章流程时,请及时联系企业法人数字证书保管员进行盖章,须确认盖章完成后才会递交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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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 #
(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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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流程 #
1.信息入库:依据《关于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业绩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函设字〔2023〕430号)、《关于打算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函政办字〔2023〕938号)文件要求,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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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按部门—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重新核定)事项中所列申报材料清单打算材料,向设区市主管部门申请,签章同意后,再在湖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3.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入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直接登陆)→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重新核定)→选择在线申领→选择在线填表→上传要求的材料→确认无误并盖章后点击递交。 #
4.资质证书复印:企业可在杭州政务服务网“其他证照”下载并复印电子证书。跨省变更的,需外地企业资质注销后才会推送1年有效期或则原企业资质有效期的证书(当原有效期不足1年时)并要求在有效期到期前申领重新核定。重组分立的,按原资质有效期核发证书;吸收合并的,未上传原企业工商注销证明的,核发有效期1年的证书,或则原企业资质有效期的证书(当原有效期不足1年时);上传原企业工商注销证明后浙江省建设厅网站,推送原企业资质有效期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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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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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质前须在四川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入库,后续审查时将通过该平台系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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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步入待盖章流程时,请及时联系企业法人数字证书保管员进行盖章,须确认盖章完成后才会递交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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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测企业部份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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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市级认定(核准) #
一、办事流程 #
1.信息入库:企业须将用于申请资质所需的项目业绩、人员等信息录入至“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并经技术骨干预初审后,方可用于勘测设计资质申报。入库要求参照《关于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建设发〔2013〕260号)、《关于举办全国工程勘测设计业绩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函设字〔2023〕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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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企业登陆“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补报申请表单后将企业资质申请表作为附件,在系统中上传并完成申报。其中,企业资质申请表须书面复印,加盖私章后以扫描件方式(pdf或jpg格式)上传。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通过系统核验企业材料后上报省建设厅。 #
3.受理: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符合申请要求的开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通过电子短信发送给申请企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以电子电邮方式发送给申请企业。 #
4.审查及公示:申请受理后,企业申报业绩等信息在省建设厅官网(广东省建设信息港)进行公示,省建设厅在法定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查。审查意见通过电子短信发送给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
5.决定及发证: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领取资质证书,并在广东省建设厅官网进行公告。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领取电子证书,企业可在用户中心“其他证照”下载复印。 #
二、注意事项
1.技术武器概况栏补报的技术武器须要提供购置收据等证明材料,其中属于近来5年内增值税收据管理系统出具的收据,须要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省增值税收据查验平台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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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勘测资质升级时有期限限制,工程勘测专业资质甲级升级乙级,申报企业需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测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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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测企业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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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质报部、陈述)
一、办事流程 #
1.信息入库:企业需先将申报资质相关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广东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备案入库。 #
2.申报流程:企业通过“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提出资质申请或陈述申请,经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核验材料,并在该系统递交办件至省建设厅,再由省建设厅在系统中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
二、注意事项
当申请材料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后,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申请事项代办进度查询”栏目查询办件受理及审查意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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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测资质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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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资质)
一、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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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事项端口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将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包(zbb格式)导入并发送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邮箱()。综合资质由省建设厅负责将电子数据包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受理,审批权限下放资质由省建设厅负责受理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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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将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包发送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邮箱时,需一并填写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无纸化受理登记表”并签章后以扫描件方式发送。 #
2.综合资质重新核定申请材料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后,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申请事项代办进度查询”栏目查询办件受理及审查意见等信息。
3.审批权限下放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审批流程参照部份局级资质下放市级认定(核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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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省外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企业 #
进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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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流程 #
1.信息入库:省外勘测设计企业登陆“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录入。 #
2.政务服务网申报:注册并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帐号(已拥有法人帐号的企业可直接登陆),根据“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搜索‘省外建设工程勘测、设计企业进浙备案’事项→点击‘在线申领’→在线填表→勾选需进浙备案的资质”的次序递交申请,备案系统将手动受理、审核和告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产生的备案信息通过“浙江省勘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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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
在线填表时需确认提取到的资质项是否齐全、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