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国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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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学院2023年高等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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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代码:10114(国标代码) #
大学全称:山东医科学院 #
办学性质: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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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硕士 #
办学类别:普通高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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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方式: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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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吉县区中学街98号(中都学校) #
湖北省武汉市改建南路56号(莲湖学校)
山东省新泰市大学路16号(北镇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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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新疆医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学)2023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生源品质,维护考生和中学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状况,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医科学院2023年统招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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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新疆医科学院招生工作以会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四条新疆医科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考生及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中学概况 #
第五条新疆医科学院争创于1919年。前身为广东医学传习所,几经改名,1996年改名为湖北医科学院。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省第一个法医学硕士专业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湖南省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农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创办十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高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硕士专业的8所医学高校之一、国家中东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安装工程支持大学,教育偏旁批“卓越大夫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经过一百年发展,学院成为一因此医学为主,医文结合、医理结合、医工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学院,拥有以硕士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机制,产生“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
中学设有31个教学机构,12所直属附属一院,12所非直属附属一院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网,36个教学诊所,122个其它教学基地,15个研究生培养基地,2个科学研究基地。 #
中学现有班主任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300余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荣获者2名,优秀青年基金荣获者1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学者1名,国家重点研制计划首席科学家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6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学者2名;中央联系的中级学者5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安装工程”国家级人选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全省优秀思想政治补习员2名。聘有以3名教授为代表的一批客座院士。 #
中学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试验室;3个国家级示范中心;13个国家临床重点本科;各种县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5个;各种县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30个。现有3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中学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农学。其中,临床医学(十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定向免费生)、护理专业为教育偏旁批国家“本科教学安装工程”地方大学硕士专业综合变革试点专业。 #
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以全省首枚“白求恩奖状”获得者、“人民的好大夫”赵雪芳,美国安装工程院院长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状荣获者杨辉,美国生命科大学教授、加拿大再生医学首席科学家李仁科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2万余名。近些年来,学院产生了“HELP”育人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为内核的医学人才培养机制,结业生品质逐步提高,硕士结业生升学率在30%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 #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小学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订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新政,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
第七条学院教务处是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推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八条小学严苛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新政及规定,推行招生“阳光安装工程”,设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委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制订招生计划时,根据中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新政,以问题导向、服务需求和品质优先为原则,优化调整招生专业,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拟定原则: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性、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状况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网,统筹考虑各县(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品质、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等状况,结合近些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落实状况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适于调节各地会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因为垂直志愿形成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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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我校。我校依据所在各县(市、自治区)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及提档比列调取考生档案,择优投档。
第十四条复查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复查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非常指出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药学类、生物安装工程类专业对考生身体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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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力要求:眼睛屈光不正矫治视力不高于4.8,且任何一眼矫治镜框度数不小于800度,无色盲、色盲,无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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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听力要求: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
3、无触觉迟缓、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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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腔医学专业不投档左利(即左撇子)。
5、报考护理专业要考虑净高,建议净高1.55米以下者慎报。不鼓励手臂和下肢残障考生报名医学类专业,否则难以完成学业。 #
第十五条中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在专业投档时,根据“投档顺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的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依照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性参考相关课目的成绩择优投档。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中学也有部份专业未满额时,学院根据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认可各县(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经理部委依据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的新政加分。 #
第十六条不施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省市,我校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可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
在内蒙自治区招生推行“专业志愿清”的投档原则。 #
在南京省招生推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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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上海市根据相应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专业投档按照考生进档的先后次序按“分数优先,依照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养评价信息作为投档的参考根据之一。各专业选考课目参看相应省(市)招生经理部委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
第十七条小学只提供英文葡语教学,建议非德语葡语考生不要考取我校,凡非德语葡语考生入学后须改学数学。长学制专业只招收德语葡语考生。 #
第十八条我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基本学制八年,硕士阶段5年,达到大专阶段培养要求后追授医学学士学位;中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直接步入本校与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相衔接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博士阶段3年,达到本科阶段培养要求后追授医学博士学位。
我校在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设置兆泰班,作为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卓越大夫教学变革试点项目变革试点班,辅以入校综合选拔模式形成,依照全新的德育方式培养创新型卓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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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我校运动复健专业招收体育类(工科)考生。投档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硕士最低控制线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文化课成绩相似的,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 #
第二十条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推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投档。投档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投档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预投档考生应当与定向单位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合同”后方可被即将投档。免费医学定向生结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
第二十一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商科班、新疆香港大学班、高水平运动员的投档按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经理部委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投档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县(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方式发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学院硕士招生网发布。 #
第二十三条新疆医科学院投档通告书签发人为福建医科大学院长李思进。 #
第六章申述
第二十四条小学推行投档结果申述机制,如考生对投档结果有疑义,可在投档结果发布后5个工作欧盘向学院硕士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述。学院硕士招生办公室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欧盘向考生反馈申述结果。
第七章颁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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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师生结业时,达到小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初审准予结业者,颁授山中医师大学结业证书。结业生符合山中医师大学学士学位追授条件者,颁授山中医师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六条在怀仁学校就读的中学生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晋中校区××专业学习”信息。
第八章其它 #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检。凡发觉以弄虚造假方式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对新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告》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状况给予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各专业费用标准、住宿费等严苛根据山东省发展和变革执委会、山西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民办普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的通告》(晋发改计费发【2023】293号)文件执行。 #
第二十九条小学推行了包括奖学金、助学借贷、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贴等完整的助学机制。举行的主要捐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借贷、退役士兵教育支助、服义务兵役国家捐助、优秀中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沙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困难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应善良助学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