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练习题
重点法条1行政复议范围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 《行诉解释》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配套练习】
1.金某于2000年取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期为10年。2001年年检时,县工商局将经营期限改为5年,金某不服。他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可在2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可在2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可在2个月内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申诉
D.可在2个月内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 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证书的行为,在60日内可提起复议。在本题四个选项中,选项A不正确,因为省以下工商部门是垂直管理机关,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选项B也不正确,因为如提起行政诉讼,可在3个月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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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哪些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A.公安部门对某个民事争议的行政调解
B.人事部门对当年度某地区公务员报考资格的规定
c.税务部门对某企业漏税行为的罚款决定
D.劳动部门对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裁定
【答案】 A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8条。
3.任某系税务所干部,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并通知所在单位前去领人,任某所在税务局知道此事后,给予任某开除的行政处分。任某认为公安机关处罚错误,所在税务局也不应给予处分,遂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任某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复议申请
B.受理任某不服本机关行政处分的复议申请
c.任某的两项复议申请均应受理
D.任某的两项复议申请均不能受理
【答案】 A #
【解析】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而税务所的行政处分则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重点法条2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司法考试 #
【相关链接】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法》
第六十四条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配套练习】
1.下列选项中,哪些说法符合行政复议法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的复议处理的有关规定?
A.湖南省政府根据本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决定对某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的行政复议裁定是终局裁定
B.对某矿藏所有权的确认只能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C.对某荒地的使用权的救济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D.对某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只能经过诉讼程序 #
【答案】 Ac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A项正确。c项体现出了行政复议前置。而B和D都是不正确的。
2.对国务院下属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A.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C.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国务院依法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答案】 ABD
【解析】 对国务院所属部门的行政决议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国务院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不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
A.对有关纳税问题产生的争议
B.公安局对中国公民出境的申请不予批准的
C.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D.对省级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答案】 BcD
【解析】其选项内容在各自相关法律里面有规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复议前置案件的种类,常见的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即《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l款),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案件,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的处罚案件,工伤保险案件。
4.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的,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A.由复议机关管辖
B.由法院管辖
c.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D.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答案】 D
【解析】《行诉解释》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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