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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5)

2011-06-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5) #

八、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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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宣告合同无效;②赔偿竞争者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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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责任 #

  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②责令改正,消除影响;③行政处分;④行政罚款;⑤没收非法所得;⑥吊销营业执照。 #

  3、对下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

  ①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②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③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④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⑤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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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追究违法者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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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包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②受害当事人向监督检察机关投诉,要求制止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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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监督检查部门根据任何人的举报和指控,或依职权主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违法行为,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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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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