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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3)

2011-06-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3) #

五、掠夺定价
(1)构成条件:①以挤垮竞争对手为目的;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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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害性:①损害了弱小竞争者的利益;②导致恶性竞争,造成资源浪费;③损害消费者利益。 #

(3)例外情形,下列行为不构成掠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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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

(1)表现形式: 中华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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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欺骗性有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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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巨奖销售; #

③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

(2)危害性: #

①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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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破坏公认的商业道德错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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