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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解读(5)

2011-05-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解读(5) #

5、公共秩序保留 #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6、诉讼时效 #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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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195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确定。 #

7、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及外国法律的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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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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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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