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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0)

2011-04-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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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 #

1免责情形:经营者能够证明A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B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

2申报豁免外语学习网 #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

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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