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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2011-04-20 来源:未知 作者:终点

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1年4月7日起开始发放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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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

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审批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现就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一、证书颁发 #

(一)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提交的毕业证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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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司法部规定,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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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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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持有人需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并下载用A4纸打印,提交一式2份。(也可持U盘到司法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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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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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要求和规定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 #

(二)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内容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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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通知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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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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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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