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烟台市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1年4月7日起开始发放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
各位考生: #
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审批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现就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一、证书颁发 #
(一)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提交的毕业证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
(三)根据司法部规定,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
二、证书管理
#
证书持有人需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并下载用A4纸打印,提交一式2份。(也可持U盘到司法局打印)
#
三、几点要求
#
(一)根据要求和规定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 #
(二)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内容必须真实。
#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通知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
#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