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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

2010-11-23 来源:未知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0年贵州省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 #

第一考试网提醒大家:2010年贵州省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资格申请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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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已于2010年11月20日,公布了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及合格分数线和放宽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现将申报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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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考试合格的分数线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省除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金阳区以外地区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二、成绩通知单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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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前,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各报名确认点司法局领取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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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授予及法律职业资格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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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20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各报名确认点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领取并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对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

1、核对签名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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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 #

3、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A4纸); #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户籍簿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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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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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确认点司法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

四、关于异地报名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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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贵州省户籍,在贵州省报名参加考试且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于2010年12月1日起7日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确认手续,回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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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籍在我省,在贵州省外参加考试,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地办理确认手续后,于2010年12月1日起在贵州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报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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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

  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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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分数核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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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0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查询今年的司法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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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参加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分数核查,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区、考点、考场、所查试卷号及原成绩、联系电话并附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

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应试人员可于12月10日前到报名点司法局领取成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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