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考试动态 >

2010年港澳台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需进行网上报名

2010-06-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需进行网上报名


  6月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作出安排。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居民报名,司法部出台了简化台湾居民报名程序的有关措施,规定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可以在台北市提交报名材料,由受委托的岛内社团法人机构转递报名材料至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确认;也可以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直接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确认。
  《公告》还规定,2010年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