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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2-0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苏卫人〔2011〕14号 #

各省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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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2011年度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受理初审办法等要求,继续依照《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0〕15号)执行。 #

二、对申报人员的受聘机构、受聘岗位、毕业学历(学位)、工作业绩、论文及病案材料等作如下补充要求: #

(一)凡申报评审医、药、护、技和医学工程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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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起,出席临床、中医(中中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中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评的人员,应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和加盖单位图章的相应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打印件,且注册证书中的执业范围与考取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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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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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须在整篇报批论文(申报社区卫生中级资格的除外)前,另附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刊物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复印“期刊名录查询-详尽信息”),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图章。凡报批刊物论文或刊物查询结果造假,一经查实五年内不予申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31号令发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外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刊物,不得用同一国外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刊物”的规定,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外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

自2012年起,申报正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社区资格除外)的人员,须起码提供一篇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仿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反映专业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申报社区正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一篇与社区卫生专业内容有关的论文。 #

(四)平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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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医学技术等专业互相之间平转卫生中级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取得与平转专业相应的结业专业学历,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期限可合并估算。 #

(五)转评要求 #

外系列专业资格转评本系列卫生专业中级资格,除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外,须具备经评审或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与转评专业相一致的低一级资格,且任命须满3年及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转评人员,外系列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期限可合并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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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案和论文所附原始资料及专题报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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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提供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反映的工作量和本专业不同年度报批病案以及论文所附原始资料来源等材料,必须真实、齐全。2011年起,申报材料预审前由省统一组织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抽验,抽检率不高于申报总量的30%。凡抽检查证属弄虚造假的,取消当初申报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

申报人员提供的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并能反映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最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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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晋升副中级资格前完成到城乡基层服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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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大夫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等有关规定,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的人员医学高级职称考试时间,申报时须提供《江苏省城市大夫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别表》。未举办服务或正在服务仍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别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与取消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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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条件,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机构初审并开具的《江苏省城市大夫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初审认定表》。 #

(八)依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农办《关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聘用管理的通知》(苏卫人〔2011〕10号),本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诊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格依照浙江省书记(副校长)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申报和评审相应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同时不能享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英语免试新政。已取得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专业资格、拟晋升非社区卫生专业初一级资格的人员,需先报名或平转同级别非社区卫生专业资格,取得社区资格的任职时间可连续估算,专业实践能力考评专业不一致的,去年可先评后考(含职称英语)。2012年起应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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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报评审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打印件各一份。 #

(十)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专业)期限、论文(著作)、病案、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养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至时间均为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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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1年度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仍为90个医学高级职称考试时间,详见《江苏省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类别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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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执业医师资格为临床类别、申报专业代码为039-043的,可按现资格级别晋升或平转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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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0年12月18日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评成绩,作为申报2011年卫生中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评时确定。经对全国专业实践能力考评成绩数据统计剖析,2011年度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评的指导参评分为60分,其中,申报社区卫生中级资格的其他专业(除全科医学外)指导参评分为55分。业绩非常明显、表现非常突出、考核成绩在55-59分的非破格申报人员,由本人酌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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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2日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评成绩为60分以上的,或申报社区卫生中级资格、除全科医学外的其他专业考评成绩为55分以上的,仍可作为2011年申报卫生中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评的根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

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评的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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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评成绩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申报人员不再提供成绩单。下述人员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

(一)免试对象 #

1、2010年12月18日经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抽调正在援疆、援疆、援外、西部省份脱贫的(须提供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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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省、外系统调入,确认我省同级资格的。 #

(二)先评后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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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18日,因公出国人员(须提供政府任务批件及因公签证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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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12月18日之后,从省外引进或机关流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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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山东省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类别一览表 #

附件二:申报评审卫生中级资格有关专题报告的写作要求 #

附件三:2008年以来经四川省批准备案公布的高等中学现代远程教育在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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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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